劳动法 上班途中发生意外 是否为工伤?该如何赔偿?

我母亲在上班途中摔伤,原因是镇府修自来水管道而使道路泥石淤积,又没放置警示灯或告示牌,路灯坏了,骑的是电瓶车,所以上晚班时出了事故。我想问这算不算工伤?现在我母亲伤的很严重,肩胛骨断了,钢板需一年半时间才能撤除,还得休息一年,今后不能再干重活,我想问这医疗费误工费等应该由哪一方负责?公司和政府都有责任吧,两边有冲突么?
谢谢
我还想问那公司的意外保险费应该由公司承担吧?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上下班时间,回家必经的途中,机动车事故伤害,也是三个条件缺一不可,你说的虽然是上下班时间,回家的途中,但不是机动车事故,所以不能认定为工伤。
二、应该由政府负责赔偿所有损失,包括工资的损失。施工队和政府负连带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03年12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99次会议通过)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参考资料:一名法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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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1-18

上班途中受伤是否属于工伤?

第2个回答  2008-10-11
不能算工伤,上下班途中只有出现交通事故(被车撞或者两车相撞)才能算工伤。应该由政府负责赔偿所有损失,包括工资的损失。施工队和政府负连带责任。
第3个回答  2008-10-11
不是工伤,在上班途中和机动车发生碰撞才算是工伤。可以找政府解决。
第4个回答  2008-10-11
上下班途中也属于工伤。政府没有责任,应该由施工人承担侵权责任。和工伤没有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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