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证伪性的详解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6-05-17

“爱因斯坦的引力理论显然满足可证伪性的标准。即使我们当时的测量仪器不容许我们十分有把握地对检验的结果下断语,但是驳倒这种理论的可能性显然是存在的。占星术经受不住这种检验。占星术士对他们所相信的确实证据极端重视和极端迷信,以致他们对任何不利的证据都完全无动于衷。还有,他们把自己的解释和预言都讲得相当含糊,以致任何有可能驳倒他们理论的事情(假如理论和预言说得更明确一点的话),他们都能解释得通。为了逃避证伪,他们破坏了自己理论的可检验性。把预言讲得非常含糊,使预言简直不会失败,这是典型的占卜者伎俩;使预言变得无从反驳。
在近年来中国大陆兴起的关于伪科学讨论中,《猜想与反驳》再次成为热点。该问题的焦点转向了中医科学性的问题。
何祚庥院士认为:英国哲学家玻普(就是卡尔·波普尔)有一个关于伪科学的定义,认为凡是不具有可证伪性的“科学理论”,即是伪科学。人们在认识客观真理过程中,会不可避免地出现不少错误,有错改错,这不是什么不光彩的事情。但是一些人如果把错误的东西说成是正确的科学的,向社会公众推荐的话,就是宣传伪科学。聂文涛则认为:那些已经被证实与实际情况相反的(糖尿病)理论,不能再称之为科学理论。被证伪的理论就是错误的理论;逻辑上成立,与临床现象相吻合,这样的理论暂时不能被证伪,这样的理论应该受到肯定。在现实中,可证伪性经常被理解成已经被证伪。因此,区分理论是否符合科学理论表达方式应该是另一条原则,那就是理论的表述者必须清楚其表述内容的全部含义。最大的伪科学不是迷信,而是把科学神秘化:“我虽然不知道这件事情,但我却知道科学家知道,我也知道科学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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