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读 yǐ ㄧˇ,
《说文解字》:“以,用也。从反巳。贾侍中说:巳,意巳实也。象形。” 。“吾意巳坚实则或自行之。或用人行之。是以春秋传曰。能左右之曰以”。
译文
《说文解字》:“因为,使用的。从反日。贾侍中说:日,意日情况。大象的形状。”。“我想日坚实就有人自己去的。有人用人的。因此《春秋传》说。能左右他说来”。
“意巳实”为其范式。本义:“用”。
衍义:凭借。如:以少胜多、以毒攻毒,
字形源流
以象形兼会意字。以(㠯)与“巳”同源。甲骨文是“巳”的倒文,即头朝下的胎儿。表示已经成形,要降生了。金文另加人旁,以强调其为胎儿。
篆文承接甲骨文和金文并稍加繁化。隶变后楷化分别写作“㠯”与“以”。如今规范化,以“以”为正体,“㠯”只作偏旁,作偏旁时有的写作“厶”。
扩展资料
以工代赈:以赈济对象参加公益劳动为前提发放赈款的一种赈济方式。通常用于受灾地区有关公众福利方面的工程建设。如组织受灾农民修筑堤坝等水利工程,
按其劳动情况和实际需要分配赈济款项或物资。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中国对贫困地区进行开发式扶贫,亦逐步采用此种方式。能把眼前的生活接济同长远的生产建设结合起来,有利于从根本上解决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
以进养出:指用进口原料、配件或技术经加工生产后再出口的贸易形式。
以:用来。
“幸甚至哉!歌以咏志。” :真是幸运极了,用歌唱来表达自己的思想感情吧。
注释:
①幸:庆幸。
②至:极点。
③哉:助词,表示感叹语气。
④志:心愿,胸怀。
出自曹操的《观沧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