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1、我国某公司以CFR条件进口一批大豆,在约定日期未收到卖方的已装船通知,却收到卖方要求该公司支付货款的单据。此后我方接到货物,经检验部分货物在运输途中因海上风险而丢失。问该公司应如何处理,为什么? 案例分析:2、某公司以DES条件进口一批药材。该公司已按合同约定日期做好受领货物的准备,但却在合同约定交货期的7天后才收到货物。经查证是海上风暴太大导致轮船无法按时到达。因此,该公司向国内生产厂家支付了5万元延期交货违约金。该公司以此向国外卖方提出索赔。问公司的行为是否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