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地方在贵阳,上班地方也是贵阳,但公司总部在上海,当时和部门主管谈的工资微信里面有记录,2021年8月2日入职,3日正式上班,至今每个月公司都是以现金的方式发放的工资,没有签工资条,能证明劳务关系的资料只有工作群拉群时间,以及考勤打卡机,能够想办法让公司出具收入证明并盖章
问题一:我能否提出离职并要求赔偿(包含工作期间的双倍工资,以及未缴纳的社保)
问题二:公司出具的收入证明盖章是否有效?能否作为赔偿双倍工资标准?
问题三:如果公司不愿意赔偿并扣留剩余的工资怎么办?
针对问题回答如下:
一、完全可以书面提出离职,并在离职书上写明离职的原因是不缴纳社保和签订劳动合同。其依据就是劳动法。并注意,如果有需要交接的工作,一定要交接好,尽量不要留下把柄给公司。
二丶用现金发放工资,发放方要造工资表,要有领工资人签字。把这工资表照相下来,或者是复印出来,就是证据了。盖了章的收入证明也是证据,但要注意写清楚收入项目。
如果不书面通知单位,直接去劳动局仲裁是否能够赔偿
追答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