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抢救病人违章行车,造成交通事故如何处理
一天上午,湖北兴山县个体客运业主姚峰驾驶轻型小客车从什集驶向肖南。当车行使致孙家寨村时,该村村民委员会主任杨某,妇女主任王某等人以抢救该村服毒五保户范某为由,强行将姚峰的车拦下,要求将范某送到医院。起初,姚峰不同意,但经不住杨某等人的恳求,最终同意将范某送到医院。途中,杨某等人提醒姚峰“病人很危险请加速度”。姚峰遂加大油门超速行使。当车行出30公里后,遇一弯道,姚峰在未采取减速措施的情况下,扭转方向盘,因车速过快,加之雨天路滑,车辆翻入路侧3米多深的沟中,造成杨某等3人死亡,多人受伤的交通事故。后经交通部门认定,该车超载5人,超速行驶,违章行车,姚峰对事故承担全部责任。
事故发生后,姚峰主动投案自首,并托人将车卖掉,得款5000元,又从亲朋好友处借款8000元,主动将13000元赔偿给受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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