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所述
一楼的业主应该交纳电梯费。
原因是:虽然一楼业主日常生活中使用电梯的机会非常少,但是电梯是该建筑物的附属设施,是共有部分,只要业主所购买的住宅附带有电梯这一公共设施,就应该交纳电梯费。
首先,若是一楼的业主不交纳电梯费是不合法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六章第七十二条明确规定: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
可见电梯作为建筑物的共有部分,每个业主对其享有权利,同时也承担义务,一楼的业主不得以在日常生活中不使用电梯为理由,不交纳电梯费用,即“不得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
电梯费是包含在物业费里面的,收费的话是不合规的,电梯的维修费不包含在物业费里面的,如果电梯需要维修,可以采取业主自筹或者动用专项维修资金来进行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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