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公婆婆的老房子,儿子结婚后过户到了儿子名下,如果离婚后儿媳妇可以平分房产吗?

如题所述

房子过户给儿子,儿媳有份。赠与所得的房产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赠与人明确表明只给夫妻一方。这种情况最好做公证。
法律分析
婚内赠予财产一般属于共同财产,除非是在赠予时,对方明确表示该财产只属于夫妻一方所有,这样的财产才属于个人财产。比如在结婚之前,父母赠送房屋时,若是没有明确指出只是赠送给自己孩子的,那么就属于共同财产。婚前接受赠与的为婚前个人财产。在没有特殊约定的情形下,在婚内的一切合法的财产收入都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赠与的财产如果明确是赠与给个人那么就是个人财产。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的共同财产主要包括: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不包括明确只属于夫妻一方的赠与或继承。
(5)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于公司或企业所得收益。如果投资享有的收益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则对该公司或企业经营所得利润例如股权分红等,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一方以个人房产出租的。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租金一般认定为共同共有。
(6)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7)夫妻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上述财产属于法定的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没有特别约定的,应当依法予以分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1-08-04
即便是公公婆婆的老房产,但是儿子结婚之后才过户到儿子名下的,这个就属于婚后的财产,离婚了,儿媳妇是可以分到一半的。
第2个回答  2021-08-04
如果是属于公公婆婆的老房子,但是在自己儿子结婚后过户到了儿子的名下,如果儿子和儿媳妇离婚的话,那么这个也是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儿媳妇也是可以分到房产的。
第3个回答  2021-08-04
虽然是结婚以后过户到了儿子的名下,但是房子一直是一个原有的固定的财产,而且是婚前的财产,所以离婚以后,儿媳也是不能够平分房产的
第4个回答  2021-08-04
公公婆婆的老房子过户到儿子名下,那么就是儿子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儿媳妇是不可以分房子的。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