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大地震》:妈妈选择救儿子不救女儿,真的做错了吗?

如题所述

元妮并没错,当时那种情况换做谁,都是同样的选择。

女儿和儿子同时被压在废墟里的石板下,挪动女儿那块板儿子就可能丧命,反之女儿就活不成,手心手背都是肉,牺牲哪一个都会令母亲痛不欲生,她多想用自己的命换两个孩子的命。

电影中方登和方达是一对龙凤胎,他们的爸爸方大强是个卡车司机,经常不在家,妈妈元妮是个普通的家庭妇女。

一天夜里,方大强从外赶回家中,夫妻两人趁俩孩子熟睡,准备在楼下车里亲热,却不想地震了,两个孩子被困家中,夫妻两为救孩子拼命向家的方向跑,方大强为了救元妮被埋,元妮看着瞬间倒塌的大楼崩溃大哭。

此时两个孩子也被困在废墟内,她听着儿子在石板下说“妈妈,我不想在这待着,我的胳膊好疼,”她知道儿子还活着,连着叫了好几声方登,可是方登没有回答,方达说他只听到姐姐瞧石板的声音,旁边的人告诉元妮,一块石板压着两个孩子,翘这头就会压那头,必须做个决定。

元妮再三强调两个都救,撕心裂肺的哭声里,夹杂着她那句“后半辈子当牛做马来报答你们”,可是情况紧急,周围还有很多等待救援的伤患,他们的情况同样刻不容缓。

元妮为了自己的私心,已经在浪费时间了,而且被压的两个孩子也不容她想,这是在和时间赛跑,在和死神抢人,旁边人的建议救活的,因为他们觉得方登(姐姐)可能已经死了,如果元妮再犹豫下去,两个孩子就都死了。

元妮绝望,哭着说“救弟弟”,此时,埋在地下的方登停下敲石板的手,伤心地流下眼泪,她明白她的妈妈只在乎弟弟,就像吃西红柿时,方达吃了一个却还想吃第二个,结果方登一个都没吃上,偏心的妈妈事事都宠着弟弟,她的存在远远赶不上弟弟一样。

所以在她“死而复生”之后,她不愿回到元妮身边,逃避那个家三十多年。

很多人批判元妮重男轻女,但她这种“重男轻女”的思想在那个时代,是每个人骨子里深深的烙印,生男生女并不相同,而元妮救弟弟不仅是为了自己更多的是为了能给方家留个后代。

第一,方大强为了救她死了,为了给方家留后,也为了告慰方大强的在天之灵,她选择救弟弟;

第二,方登当时没应声,就是说生死不明,而弟弟方达还可以和元妮对话,证明他意识还算清醒,如果贸然选择救姐姐,很可能是两个孩子都没生还的希望,这样对于方家是最致命的打击。

事后元妮的婆婆从济南过来,埋怨元妮当初为何不去济南,害的自己儿子白白送命,孙子也少了一条胳膊,婆婆声泪俱下声称要带走方达,幻想一下,如果元妮救的是女儿方登,她的婆婆会如此对待元妮,不光是埋怨,更多的痛恨了吧,虽然都是女人,无奈抛弃姐姐,却也是万不得已的事。

这是一个无解的问题,没有绝对的对与错,更不要去谴责一个备受折磨的老母亲。

徐帆饰演的元妮,坚强勇敢,孤身一人带大了方达,当年婆婆让她回济南,她不回,她说自己的女儿和丈夫都在这,她不能走,她走了怕他们找不到家,怀着愧疚的心待在女儿和丈夫的“身边”,她对方家仁至义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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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2-10
我认为是真做错了,在当时的情况下,可能人都是比较自私的,显露出自己的本性,能体现出她重男轻女的思想,而且给两个孩子都造成很大的心理影响。
第2个回答  2021-02-10
其实不管这个母亲救谁都是做错的,因为两个都是自己的孩子,都是肉。
第3个回答  2021-02-10
其实我感觉这件事情并没有对错,对于一个母亲来说都是他们的孩子,他能做出选择也是很心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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