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国家机构组织和活动的原则有哪些

如题所述

我国国家机构的组织和活动原则有:

一、民主集中制原则

民主集中制是指在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在集中指导下民主的国家机构组织和活动的原则,它体现了民主与集中的辨证统一。

二、社会主义法制原则

社会主义法制即指社会主义国家的法律和法律制度。中央国家机关贯彻这一原则就是指中央国家机关都要按照国家的法律和法律制度进行组织和开展活动。即所有中央国家机关都要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扩展资料:

党是根据自己纲领和章程,按照民主集中制组织起来的统一整体。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是:

(1)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

(2)党的各级领导机关,除它们派出的代表机关和在非党组织中的党组外,都由选举产生。

(3)党的最高领导机关,是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它所产生的中央委员会.党的地方各级领导机关,是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和它们所产生的委员会。党的各级委员会向同级的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4)党的上级组织要经常听取下级组织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及时解决他们提出的问题。党的下级组织既要向上级组织请示和报告工作,又要独立负责地解决自己职责范围内的问题。上下级组织之间要互通情报、互相支持和互相监督。党的各级组织要使党员对党内事务有更多的了解和参与。

(5)党的各级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问题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的委员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委员会成员要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

(6)党禁止任何形式的个人崇拜。要保证党的领导人的活动处于党和人民的监督之下,同时维护一切代表党和人民利益的领导人的威信。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社会主义法制原则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民主集中制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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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6-08-05
  (一) 民主集中制 (7511)

  民主集中制是指在民主基础上实行集中,在集中指导下民主的一个国家机构组织和活动原则,体现民主与集中的辩证统一。民主集中制在国家机关的组织和活动中主要体现在:
  ①在国家机构与人民的关系方面,体现了国家权力来自人民,由人民组织国家机构。因为权力机关--人民代表大会是由人民民主选举产生人民代表组成的。②在国家权力机关与其他国家机关之间的关系上,在我国,国家权力机关居于核心地位,其它的国家机关都由它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③在中央和地方机构的关系上,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

  (二) 联系群众,为人民服务原则 (244)

  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经常保持同人民的密切联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努力为人民服务。首先在思想上树立密切联系群众,一切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认识到自己手中的权力来自于人民的赋予。其次国家机关及工作人员要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方法。再次,广泛吸收人民群众参加管理国家并接受人民监督。

  (三) 社会主义法治原则 (411)

  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是社会主义法治原则的基本要求。在国家机构中具体体现为,国家立法机关要加强立法工作,不断完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依法组织和建立国家机关及其职能部门;所有国家机关的职权都有法律依据;并且各种国家机构都必须依法定程序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国家权力机关要加强法律监督,保证同级其它国家机关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

  (四) 责任制原则 (250)

  责任制是制国家机关依法对其行使职权、履行职责的后果承担责任的原则。由于各种国家机关行使的国家权力的性质不同,我国宪法规定了两种责任制:集体负责制和个人负责制。
  集体负责制是合议制机关在决定问题时,由全体组成人员集体讨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定。集体组织中每个成员的地位和权利平等,任何人都没有特殊权利,由集体承担责任。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各级人民法院,各级人民检察院都适用集体负责制。
  个人负责制亦称首长负责制。它是国家特定机关在行使职权时,由首长个人决定并承担责任的一种领导体制。首长负责制分工明确,在执行决定时可以避免无人负责或推卸责任现象,能够充分发挥首长个人智慧和才能,提高工作效率。各级行政机关以及中央军事委员会都实行个人负责制。

  (五) 精简和效率原则 (278)

  一切国家机关实行精简的原则,实行工作责任制,实行工作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制度,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反对官僚主义。在我国,精简机构,实行机构改革必须做到:按照经济体制改革和政企分开的原则,合并裁减部门和机构,使政府对企业由直接管理为主转变为间接管理;依法设置机构,定岗定员,改变国家机关臃肿、人浮于事、办事效率低等情况;改革干部人事制度,完善和推广国家公务员制度。
第2个回答  2017-09-16
一、民主集中制原则
民主集中制是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组织和活动的基本原则。我国《宪法》第3条第1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民主集中制是一种民主与集中相结合的制度,是在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在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的结合。根据这一原则的要求,我国的国家权力必须集中由代表人民意志的、由民主选举产生的人大统一行使;各个国家机关之间不存在分权关系,而是为实现国家管理任务进行的工作分工关系;各个国家机关依据宪法的具体规定,在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统一领导和监督下,行使各自职责范围内的权力。
具体地说,根据宪法的规定,我国国家机关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主要表现为;
(1)在意志代表方面,人大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由人大代表人民的最高意志,制定法律,决定国家的重大问题。
(2)在权限划分方面,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审判机关、国家检察机关、国家军事机关等由人大选举或决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各机关在其宪法权限内处理属于各自职权范围内的国家事务。
(3)在中央和地方的权力关系方面,遵循在中央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积极性、主动性的原则,但必须坚持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宪法》第3条第4款)。
(4)在国家机关内部关系方面,人大及其常委会实行集体领导体制,而行政机关和军事机关则都实行首长个人负责制。
(5)在具体工作方面,不管在哪一个国家机关,具体决策过程都必须遵循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既不能出现“一言堂”的情况,更不能出现互相推诿的情况。
民主集中制既不是专制主义或官僚主义集中制,也根本不同于无政府主义或极端民主化。它是与我国困情相适应的对国家机构的基本要求,适宜于用来保证人民的根本权利和完成国家的根本任务。
二、责任制原则
我国《宪法》第27条规定了国家机关实行工作责任制的原则。责任制原则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其决定、行使职权、履行职责所产生的结果,都必须承担责任。在我国,权力和责任是紧密联系且相互统一的,既不存在没有权力的责任,也不存在没有责任的权力。这种权责关系既包括政治责任,也包括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其中以政治责任为主。我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因此,责任制原则是我国政权机关的一项基本原则。
根据宪法的规定,国家机关体系的责任制表现为:人大向人民负责,每一个代表都要受原选举单位的监督,原选举单位可随时罢免自己所选出的代表;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审判机关、国家检察机关和国家军事领导机关则向人大及其常委会负责。
1982年《宪法》在国家政治体制方面的一项重大改革,就是建立了严格的机关内部责任制,主要有集体负责制和个人负责制两种形式。集体负责制是指国家机关的全体组成人员和领导成员在重大问题的决策或决定上权利平等,全体成员集体讨论,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定,集体承担责任。人大及其常委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等都实行集体领导、集体负责的责任制度。个人负责制是指在决策问题上由首长个人作出决定并承担相应责任的决策形式。行政机关、军事机关都实行这种集体讨论、个人决定和个人负责的领导体制。集体负责制和个人负责制是民主集中制原则在国家机关工作中的不同表现形式。由于各个国家机关工作性质和特点的不同,体现民主集中制的形式也不同:需要反映共同意志或判断共同意志的立法和司法,必须采用以民主方式为主的决策形式;需要权责分明、讲求效率的行政、军事,则最好采用集中为主的决策方式。
三、法治原则
法治原则要求国家机关在其组织和活动中都要依法办事,不以个别领导人的个人意志为转移,也不能以政策代替法律。《宪法》第5条规定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要求,国家机关应严格遵循宪法的这一规定。国家机构的职责之一是维护社会秩序,而秩序本身就代表着有序的过程,只有法律方能使国家事务有序地进行,因而,依法办事是国家机关一项基本的工作原则。
具体而言,国家机关依法办事,首先,要使它们的设立和活动都有法可依,任何国家机关及其附属机构的存在都必须于法有据,因为这是它们能够合法地享有职权并合法地行使职权的基础。其次,它们作出决定、命令、裁判等工作的程序必须符合法律的要求,工作成果亦必须符合法律规范,也即有法必依;特别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必须做依法行政的模范,因为依法治国从根本上说,主要是依法行政,没有依法行政便无所谓法治。再次,任何违反宪法和法律的国家机关的行为,必须予以纠正,否则便无所谓法律,更遑论法治了;任何错误也应有人负责,但这是对法律负责,而不是对某个人负责。
所谓依法治国,从根本上说是依宪治国。所以,国家机关都应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维护法律的尊严,建设法治国家。
除上述三项原则外,还有民族平等和民族团结的原则、效率原则、联系群众原则、党的领导原则。它们都是宪法规定的、国家机关应当遵循的组织和活动原则。
第3个回答  2015-09-21
国家机构的组织和活动必须遵循一定的原则。我国国家机构的组织与活动原则,是由我国的国家性质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决定的。这些原则主要包括:民主集中制原则、对人民负责原则、依法治国原则。
1、民主集中制原则:
(1)含义:民主集中制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的制度。其中,集中不是专制主义,必须以民主为基础,才能充分反映人民的利益和意志;民主又不是无政府主义,必须以集中为保障,才能集中统一人民意志,代表人民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在这项原则中,民主与集中的关系是辩证统一的,两者是相辅相成、缺一不可的。民主是集中的前提和基础,集中是实现民主的必要条件。
(2)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主要体现在:
第一,在国家权力机关和人民群众的关系方面,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都是由民主选举产生的代表组成。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要对人民负责,接受人民监督。
第二,在法律的制定和重大问题的决策上,由人民代表大会充分讨论,实行少数服从多数,民主决定。
第三,在国家权力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的关系方面,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是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第四,在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的关系方面,遵循在中央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
2. 对人民负责原则
对人民负责,努力为人民服务,是我国一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为准则和工作宗旨。坚持对人民负责原则的要求:
第一,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工作态度,密切联系群众。
第二,树立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克己奉公,廉洁自律,接受人民的监督。
第三,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方法。
3、依法治国原则。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依法治国必要性和重要性:
第一,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
第二,是促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保证;
第三,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
第四,是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证。
第4个回答  2013-04-20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包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 活动原则: 1.民主集中制原则; 2.联系群众,为人民服务原则; 3.社会主义法治原则; 4.责任制原则; 5.精简和效率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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