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较我国市政体制和西方市政体制的异同

如题所述

一、市政体制是国家政体在城市的延伸,市政体制即城市政治体制,是指国家为管理城市而建立的有关城市政权机关和政党组织的组织结构、权力划分、职能配置、运作机制以及它们之间和各系统上下级之间关系的各种法律、规章和政策的总和。
二、中美市政体制比较:
1.从各级官员的选拔和任命看,美国的市长、市议员、司法官一般与市民选出,对市民负
责,权力制衡,且各党派以竞选的方式取得执政或参政权。而中国官员一般由上级任命的,并接受上级的监督。
2.从市政体制的形式看,美国(纽海文市)实行市长议会制,在决定和执行公共政策方面,市长和议会相互制约。且美国体制形式灵活多样(还包括市委员会制、市经理制等)。但中国的市政体制一般是单一制的,从上到下,“一刀切”。
3.从市政体制组织结构设置看,美国城市不设副市长,不存在你琢磨我、我琢磨你的内耗,部门也没有副职。城市设各种委员会,如公共管理委员会、教育委员会等,既有官员参加,也有专家参加,市长也是其中一些委员会的成员。这些都保证了决策不会有问题,
办事效率高。另外城市一般不辖区和县,市和县、乡、镇的政府是独立平等的地方政府,都直接受省、州政府的领导。具有自治传统,建制性质单一。中国内部结构统一,从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检察院到县、乡、镇的各个部门,形成层级结构。
4.从市政体制组织结构的行政地位看,美国具有相对独立的行政地位,有自治权和普通的行政权力,各组织处于平等地位,是指导、协作关系。中国市政体制中中共市委处于领导核心地位,对内设层级的领导权,且组织机构中不具有自治权。
5.从市政体制的财政预算看,美国吃公款不能超过9美元。城市的预算是很具体的,小到一杯咖啡、一枚图钉都规定得很仔细,职务消费的预算控制尤为严格。中国预算粗糙,个项目预算不明确。
6.从政府官员与市民的关系看,美国政府显得更加亲民。美国市民随时可要求见市长,美国市长是对下负责,对选民负责,对议会负责,不太对上负责,每个城市建立自己的宪章,只要符合联邦宪法和州里的宪法就行。城市一般不辖区和县,市和县、乡、镇的政府
是独立平等的地方政府,都直接受省、州政府的领导。市长是不受上级领导干扰的,州长、甚至总统来,市长根本不接待,副总统来了他也不接待。在处理市民来访问题时,服务态度良好。中国政府在处理市民来访问题时,程序繁琐,且官员态度欠佳,办事效率低。由于中国实行层级管理,因此一般对上负责,受上级领导影响大。
三、相同点:中美市政体制相比较而已,不同点比较多,相同点也很多,比如说市长,委员会跟议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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