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分,关于工作做满6个月未签任何合同的劳动赔偿问题。谢谢。

我人在上海,我是从2010年1月18号就开始在一家公司上班的,但是工作至今、8月3号公司一直没给我签任何合同,还有,公司这个月底就要和另一家公司合资,所以裁员是一定的,月底走人,我可以拿到赔偿吗?是怎么算的?每个月平均2300左右能拿到多少赔偿呢?如果8月底公司没有裁员,但是我自己又想走我还能不能拿到赔偿?拿多少?还有,如果想拿到赔偿的途径是什么?一定要打官司吗?和公司人事部沟通行不?麻烦大家认真、准确的告诉我,很重要的,谢谢了。
我还是没懂!!
你们的意思是没合同就不能证明我是公司员工?不能拿到补偿?像那些社保什么的是肯定没有的,但是我把我的考勤表存档了,这算不算证明?但是考勤表上好像没有我们公司的名字,就一个部门,员工工号和名字,职务....公司连临时合同都没跟我签,就这样默默无闻的干了这么久,如果我自己要走,就只有一个月也就是2000块的赔偿是吗?为什么不是双倍赔偿呢?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单位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就必须要签订劳动合同,如果单位末签订,单位即是违法行为,你可去劳动监察支队举报单位,要求其支付你因未签订劳动合同支付双倍工资,如果你是月低走的话,可以拿到7个月的,双倍工资,这种情况,你必须要经过司法途径的,一般情况下你和单位要求,单位都不愿意给,你可以先和单位商量一下,看看情况。然后,如果月底你自己走人,是没有经济补偿的,如果是单位解除你,那么应该给一个月的经济补偿。如果你还不明白,你可打劳动局咨询电话12333详细一下。他们会告诉你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祝福。 所有要经过劳动走程序的,必须要有证据证明劳动关系,单位给你缴纳社保就可以证明了。

一定要有证据证明劳动关系,没有社保,工资卡也是可以的,考勤表,员工证这两个要有单位的盖章,不然不行。
还有,经济补偿和双倍工资是两回事,如果你辞职,就是双倍工资,7个月左右,如果单位辞你的,就是7个月双倍工资加1个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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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8-03
1)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可以主张双倍工资:从2010年1月18号开始一直公司上班,至8月3号公司一直没给我签任何合同;
2)公司合并与分立不影响劳动关系,公司合并不一定会裁员:公司这个月底就要和另一家公司合资,所以裁员是一定的,月底走人;
3)用人单位裁员的话你可以拿到赔偿,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双倍赔偿;
4)赔偿数额按照你的月工资x补偿月数计算;
5)自己辞职是没有补偿的,不过你公司要是没和你签书面合同、没交保险等符合法定解除情形,那么你提出解除合同一样可以获得赔偿的,计算方式同上;
6)获得赔偿的途径首先是和公司人力沟通,公司不愿意赔偿或你与用人单位之间未达成赔偿协议,出现纠纷后先通过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不服仲裁结果你可以起诉(俗话说的打官司)
够认真准确了么?希望对你有帮助
第2个回答  2010-08-0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用人单位超过一个月未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每月向劳动者支付二倍工资,你可以拿到5个月的双倍工资和2个月工资的赔偿金,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投诉和举报,如果用人单位不给予支付你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院申请仲裁----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0-08-03
第一,用人单位在用工一个月内没有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从第二个月开始双倍支付工资。

第二,用人单位在哪些情况下需支经济补偿金:

(一),协商解除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

(二),过错解除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节的,劳动者依法单方解除合同:

1,未按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发放工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可解除合同;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合同的其他情形。

(三),用人单位严重违法,危害或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立即解除合同的情况下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人身安全的。

(四),用人单位依法裁员的情况下

(五),合同终止需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

1,合同期满;(用人单位如以不低于原劳动合同的条件与劳动者续约;或者用人单位愿意以不低于原劳动合同的条件续约,劳动者不同意的,用人单位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2,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

3,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

1,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合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双倍支付经济补偿金。

2,依本法第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应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不同意签订终止合同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需支付补偿金的其他情形。

经济补偿金数额

按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月工资,六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不满六月的,按半年计,支付半月工资补偿。劳动者工资高于当地平均工资3倍的,按3倍计,且计算年限不超过12年。

第三,这个赔偿的问题可以先跟用人单位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功的,先到劳动仲裁部门提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是免费的,对劳动仲裁不服的,才到人民法院起诉。
第4个回答  2010-08-03
1、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老板所说的任何工资待遇都是无凭证,除非你进行了录音,否则你没法证明他对你开出了这些条件,以后不管什么单位,最好不要听信老板的一面之词,一定要要求对方与你签订劳动合同,否则出现劳动纠纷你没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你提供在此单位工作的证明(譬如工资条、工作证、同事证明等),劳动仲裁部门裁定属实的话,此用人单位将会为未与你签订劳动合同的违法行为付你双倍的工资。

因为你没有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老板对你所做的承诺你没有证据证明,关于试用期的界定是在有书面劳动合同的规定下,你没有与用人单位签订,你所说你自己的试用期是口说无凭,只能说你是法盲。对于安排你加班的事,还是同样问题,你没有证据证明,每个公司都会有自己的一些规章制度,只要在法律许可,也没有没有给员工带去伤害,就不算违法。
法律是讲究证据的。

奉劝这位朋友,对于你这些苦恼的情况,你应该好好的读劳动合同法,以后工作不管如何都要签订劳动合同,那样在遇到劳动纠纷,你可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否则你只能着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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