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大学生就业补助政策

杭州好像对在杭读大学毕业然后留下来就业的大学生有就业补助的,我想请问下这个政策对外来大学生在杭就业有效吗?我是在宁波毕业7月来杭州的

杭州大学生就业补助政策:

    毕业年度内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在用人单位实现非全日制就业,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其每人每月300元(其中困难家庭成员每人每月400元)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给予城乡低保户、孤儿、残疾人等毕业年度市属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从2015年起,补贴标准提高到每人1500元。

    对登记失业的杭州市区生源应届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临时生活补贴,补贴标准为1000元。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是指城镇零就业家庭、城乡低保户、低保边缘户、父母亲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家庭遭遇重大变故、孤儿及烈士子女等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是指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高校毕业生和残疾高校毕业生。

    安排毕业6个月以上未就业的杭州市区生源高校毕业生在社区公益性服务岗位上岗的,给予综合补贴;在社区公益性服务岗位伤残或死亡的,经人力社保部门审核,可享受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补贴或一次性丧葬费和抚恤金补贴,所需资金按现有政策执行。社区公益性服务岗位上岗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用人单位招用持有效期内《杭州市就业援助证》的高校毕业生,办理就业登记并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的,可按规定享受每人每月600元的用工补助和社会保险费补贴。持有效期内《杭州市就业援助证》的高校毕业生按规定从事个体经营、创办企业或民办非企业单位(国家限制行业除外),在领取《营业执照》后持续正常经营,并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的,可按规定享受每人每月300元自谋职业、自主创业补助和社会保险费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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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9-07
你所说的是“大中专毕业生企业岗位津贴”和“促进本地生源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1、《大中专毕业生企业岗位津贴申领办法》有二种津贴对象及标准:⑴2005年及以后毕业的**户籍(指入学前户籍已在**市并毕业后回莞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在生产性或服务性企业持续工作满一年的,给予岗位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津贴2000元,连续津贴两年;⑵1999-2004年期间毕业的**户籍(同上)大中专毕业生在生产性或服务业企业持续工作满一年,且目前仍在企业工作的,一次性给予2000元岗位津贴。
2、“促进本地生源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的相关政策措施由人事部门拟定,按文件规定,具体补贴办法及操作细则由人事部门牵头。
第2个回答  2015-09-14
你所说的是“大中专毕业生企业岗位津贴”和“促进本地生源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1、《大中专毕业生企业岗位津贴申领办法》有二种津贴对象及标准:⑴2005年及以后毕业的**户籍(指入学前户籍已在**市并毕业后回莞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在生产性或服务性企业持续工作满一年的,给予岗位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津贴2000元,连续津贴两年;⑵1999-2004年期间毕业的**户籍(同上)大中专毕业生在生产性或服务业企业持续工作满一年,且目前仍在企业工作的,一次性给予2000元岗位津贴。
2、“促进本地生源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的相关政策措施由人事部门拟定,按文件规定,具体补贴办法及操作细则由人事部门牵头。
第3个回答  2020-09-08
其中涉及最多bai的是有关于各种税费du的优惠政策,怎样才能把意见中的政策用足,zhi更好地帮助毕业大学dao生和在读大学生创业呢?浙江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以下简称浙大科技园)。帮你解读有关税费的各项政策。 浙大科技园创建于2001年,目前已有数十位浙大学生在读期间或毕业后到浙大科技园内自主创业,创办企业40多家,大部分企业发展势头良好。 2005年后毕业的大学生 都可享受政策 意见规定,普通高校在校生及毕业后5年内的大学生(毕业时间为2005年及以后)在杭州市区范围内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工商经营,且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就可以享受意见中的优惠政策:从事当年度杭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中非禁止、非限制类发展项目;大学生在杭创办企业,必须由大学生担任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且大学生创业团队核心成员出资总额不低于注册资本的30%。 也就是说,只要是符合以上条件的大学生来杭、在杭创业,不管是本地生源大学生还是外地大学生,都一视同仁,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更令在校大学生兴奋的是,意见把现有的创业资助政策适用范围由毕业大学生扩大到大学生在校接受孵化并在杭落地转化的创业项目,使在校大学生也可以享受资助政策。 无偿创业资助金额提高到20万元 对大学生创业项目申请无偿创业资助的,资助金额的额度从原来的最高10万元提高到20万元。同时,简化创业资助资金拨付流程,将首期拨付比例从20%提高到70%,其余部分在首期资助资金通过考核或审计后再予拨付,同时要求区级配套资助资金应在市创业资助资金文件下达后1个月内到位。 同时,进入到大学生创业园的企业,还将享受所在城区政府提供的两年50平方米以内的免费住房,在大学生创业园之外租房创业的,也将得到纳税地财政给予的为期两年的房租补贴。 关于大学生创业的注册资本,意见中规定:大学生自主创业成立的企业,除法律、行政法规和依法设立的行政许可另有规定外,企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一律降低为3万元;鼓励大学生以知识产权、实物、科技成果等可评估资产作价出资;允许大学生自主创业企业以股权出质融资。 软件企业税费先“征”后“退” 税费方面,大学生创业也有很多的优惠政策。 意见规定,大学生新办的软件生产企业经认定后,自获利年度起,允许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到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软件生产企业的工资和培训费用,可按实际发生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扣除;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2010年前按17%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对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即征即退,由企业用于研究开发软件产品和扩大再生产。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视同软件企业,享受软件企业的所得税优惠政策。 邵明国部长认为,软件企业免税力度很大,导向性非常明显,鼓励大学生创办这类企业。前两年全免,第三年到第五年减半,也就是说只征收12.5%的企业所得税。公司的工资和培训费用可以抵扣,鼓励公司多组织培训。2010年之前,相当于国家先征收17%的增值税,再退还企业14%,相当于只征收3%的增值税。 不少税费优惠需企业主动申请 意见中规定,对于高新技术企业,经认定后,所得税税率减免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新办的高新技术企业自新办之日起一至三年内,报经地税部门批准,可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水利建设专项资金;创办的科技创新企业按规定缴纳房产税、土地使用税、水利建设基金确有困难的,可按税收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给予减免。 邵明国部长提醒,对于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一般是由科技主管部门来认定的。企业可能需要向企业所在地的地税部门提出申请,当地地税部门有权限就会批给你,没有权限,就要上一级来批准。类似于高新技术企业这样需要认定才能得到的优惠,可能需要企业主动去申请和获得认定。 同样,对于技术贸易型的企业,意见中规定,大学生企业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对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邵明国部长提醒,大学生企业免税之前要到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进行认定登记才能拿到税务局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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