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应届毕业生,在公司上班,签了正式员工合同,因为我们学校毕业实习要盖章,所以就在公司盖了章,但是现在公司说要裁人,说我是临时恭工,不给任何补偿,说我盖了公司的章,签的正式合同就无效,就得不到任何赔偿。这样违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