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经营权流转,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过入设区的市,转为外农业户口的,应将承包的耕地交回发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请问这里的两种户口究竟有什么不同?请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