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逾期索赔标准是多少?

我有一45平方的房子,以棚户区被拆迁,要的还房,与开发商签定的三十个月交还房,现在七年了,地基还没打,我想要货币补偿!可以吗!如果可以!赔偿标准是多少呢?

安置房没有适时安置的,拆迁方就要一直发放过渡费,也就是从拆迁开始,一直发放到进行安置入住为止。过渡费发放标准一般在三年后达到每月20元/㎡,也就是说每月可以拿到900元过渡费。如果包含过渡费都没有拿到,现在索赔,就要计算这七年过渡费,并且加上房屋费用,房屋价格则应按照安置房周边价格进行估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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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5-13
延期交房违约金的金额计算:《深圳市房地产买卖合同(预售)》规定,“卖方不能按约定时间交付的,每延一日应向买方支付房款总价的万分之五的违约金”,不同的地区都有不同的规定,所以具体的百分比需要看当地的标准。
第2个回答  2020-05-25
首先,开发商这种行为属于严重违约,你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其支付违约金。
然后,关于补偿的问题。因为你此前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时明确的是安置房补偿,如果现在解除合同要求货币补偿,那么需要评估安置房周边片区的房屋价格,以此确定补偿数额。但《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中一般都会对合同解除的后果进行约定,所以需要看具体的合同条款来确定。
如果有什么不懂的可以私信我咨询。
第3个回答  2022-08-04
你好,如果安置房逾期未交付的话,那么被征收人可以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向征收方要求支付双倍的临时安置费,或是要求变更补偿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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