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结婚证,离婚能否要求男方赔偿精神损失或者青春损失吗?

如题所述

  一、没有结婚证,如果同居关系起始于《婚姻登记条例》颁布之前,可以认定为事实婚姻,法院可以受理;如果同居关系是起始于《婚姻登记条例》颁布之后,法院则不会受理,双方可以协商自行解除同居关系。
  二、主张青春损失费没有法律依据,法律不予支持。
  三、主张精神损害赔偿,须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另外,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而本提问的情况还不存在婚姻关系,如果有损害侵害行为,建议主张民事侵权赔偿较为有利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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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5-17
没有结婚证但是只要你们是同居一年以上的都是,法律所认的事实婚姻。是可以起诉申请赔偿。但是必须要提供有力的证据才可以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6-05-17
不牵扯离婚 事实婚姻不受法律保护 但双方财产受保护 可依法多分适当补偿
第3个回答  2016-05-17
没结婚证就不叫离婚叫分手,他没伤害你就没有那些
第4个回答  2016-05-17
想钱想疯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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