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
在新会计准则中说,以当月应发合计为计数基数,那么,员工有请假的,病假的扣款应不应从应发合计中扣出后作为计数基数,还是不扣出作计数基数?
请有实作经验的人士作答。要有理论依据,不能光靠经验!
比如说,甲工人本月基本工资3000,各奖金1000,事假扣款500,那么,其社保金个人部分按8%计提,单位20%提,工会经费2%提,个税按九级累进计税提。则
那么新准则中所说的按应付工资总额计提,就个应付工资总额在这儿具体指4000元,还是3500元?上述都是以此为依据计提么?
感谢anrinam的回答.
感谢各位的回答。综合各位的回答,以及查看了《企业财务通则》解说,《新会计准则解说》及2008《税法》,我个人得出一个结论:
1、个人工资总额:指单位实际支付给员工的所有形式与劳动报酬相关的可计价的总和。一般来讲,我们说的是工资表上的包括个人社保在内的,扣除病事假扣款后的余额。
2、社保个人费用,以个人工资总额为基数计算,与个人相关的社保单位部分,也是以个人工资总额为基数计算。
3、个税计算,以个人工资总额扣出可免个税的社保个人部分的余额为基数。
4、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等,同社保个人费用,都是以个人工资总额(未扣社保个人及税)为基数进行计提。
以上见解,不知对否?请大家指定。
职工工会经费的计数基数是应发工资总额,不是实际发放工资数额。
依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是计入成本费用的工资薪金总额,而不是实际发放工资部分。
1、个人工资总额:指单位实际支付给员工的所有形式与劳动报酬相关的可计价的总和。一般来讲,我们说的是工资表上的包括个人社保在内的,扣除病事假扣款后的余额。
2、社保个人费用,以个人工资总额为基数计算,与个人相关的社保单位部分,也是以个人工资总额为基数计算。
3、个税计算,以个人工资总额扣出可免个税的社保个人部分的余额为基数。
4、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等,同社保个人费用,都是以个人工资总额(未扣社保个人及税)为基数进行计提。
拓展资料:
工会经费,是指工会依法取得并开展正常活动所需的费用。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工会经费的主要来源是工会会员缴纳的会费和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交的经费这二项,其中2%工会经费是经费的最主要来源。
职工工会经费的计数基数是应发工资总额。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是计入成本费用的工资薪金总额,
而不是实际发放工资部分。
补充:你的归纳总结是对的。
扩展资料:
工会经费是工会组织开展各项活动所需要的费用。
来源:
(1)会员按照中华全国总工会的规定交纳的会费。
(2)工会举办的事业的收入。
(3)行政方面根据工会法的规定拨交的经费。
(4)各级政府和企业、事业单'位行政的补助。
在基层工会,工会经费开支范围包括群众活动和事业方面、工会建设方面和工会行政工作方面,在县以上工会,工会经费开支范围还包括有国际活动方面和基本建设方面。
另外,工会经费开支还包括基层工会上交经费和县以上工会对下级工会补助支出两个方面。各级工会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经费审查委员会,负责审査同级工会组织的经费收支和财产管理情况,向同级工会会员大会或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存在争议的主要是针对2%工会经费部分。引起争议的直接原因是这部分经费不是通过工会会员以会费交纳的方式,是通过行政拨交的方式,从而引起人们对它的来源和实质存有分歧。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工会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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