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开庭了,因为法官需要调取证据,还需要再开庭吗?

我到外地起诉老婆的姐姐侵害我对孩子的监护权,对方律师要被告侵害我监护权的证据,我有在老婆的姐姐的社区办公室和当时派出所要求要回孩子的出警录像,今天已经开庭并进行了调解,调解失败,是不是还需要再开一次庭呢?
如果我回到老家,再次开庭不到可以吗?
我可以告诉法官这些证据足可以证明对方是故意侵害我的监护权事实,放弃质证权利后,对方如果质疑,法官还可以对这些材料采信吗?
我是原告,我希望孩子能带到当庭,这样才有可能要回孩子。今天被告没有把孩子带到当庭,我可以以此拒绝出庭吗?

谢谢大家,刚刚给法官打了电话,法官考虑到我的实际情况,说不再开庭,只要对方律师质证一下派出所出警录像的真实性就可以。

真正到了法官审理层面,我这次感觉还是比较公正的,希望判决书也能不出意外。

  因为法庭还需要再调取证据,事实不清,不能当庭宣判,还需要再次开庭,具体开庭时间法律并未规定,但规定了审结期限,法院需要在期限内审结。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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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8-10
如果我回到老家,再次开庭不到可以吗?
如果你已经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人,你可以不到,否则以你撤诉处理
我是原告,我希望孩子能带到当庭,这样才有可能要回孩子。今天被告没有把孩子带到当庭,我可以以此拒绝出庭吗?
当然可以拒绝,可是结果是按撤诉处理
我可以告诉法官这些证据足可以证明对方是故意侵害我的监护权事实,放弃质证权利后,对方如果质疑,法官还可以对这些材料采信吗?
对方如果质疑你又没有否定的话,证据不会被法庭认可
第2个回答  2010-08-10
你没有说清如何侵害了你的监护权。
对程序上的事答复如下:
调解失败,如果没有其他问题,就不再开庭了。
原告不出庭,会以撤诉处理。
你的证据,对方质疑,法官会根据自己的判决决定是否采信。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0-08-10
是否要再开庭你可以直接问审判员,依我看你这事八成是简易程序(只有一个审判员,就是适用简易程序),简易程序一般开庭一次。
再开庭会提前通知你的,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庭,也可以自己来,不能不来。
质证权利放弃实际上就是放弃主权利,未经质证的证据不能用于定案,你觉得法官会采信吗?
被告带不带孩子来与案件关系不大,孩子可以作为证人,申请法院调查证据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