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案发六年后还可以追究责任吗?

如题所述

是否可以追究责任,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对于故意伤害案件,在案发后是否可以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实际上就是一个刑事责任的追诉时效问题,这既要看所造成的伤害结果,还要看被害人是否报案、公安机关是否立案等情况。

如果被害人已经报案,或公安机关已经立案侦查的,则根据规定不受追诉时效的限制,不管过了多少时间,仍可以依法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在没有报案、也没有立案的情况下,如果是造成被害人轻伤的,则法定的追诉时效应为五年,如果离案发已经六年的,因已经超过追诉期限,不可以再追究刑事责任;如果是造成重伤以上伤情的,则属于尚未超过追诉期限,仍可以正常追究刑事责任。

扩展资料:

第八十七条 【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第八十八条 【追诉期限的延长】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第八十九条 【追诉期限的计算与中断】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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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05-17
是否可以追究责任,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对于对于故意伤害案件,在案发六年后是否可以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实际上就是一个刑事责任的追诉时效问题,这既要看所造成的伤害结果,还要看被害人是否报案、公安机关是否立案等情况。
如果被害人已经报案,或公安机关已经立案侦查的,则根据规定不受追诉时效的限制,不管过了多少时间,仍可以依法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在没有报案、也没有立案的情况下,如果是造成被害人轻伤的,则法定的追诉时效应为五年,如果离案发已经六年的,因已经超过追诉期限,不可以再追究刑事责任;如果是造成重伤以上伤情的,则属于尚未超过追诉期限,仍可以正常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
第八十七条 【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第八十八条 【追诉期限的延长】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第八十九条 【追诉期限的计算与中断】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2个回答  2015-02-04
  有可能。如果经审查案卷材料并核实案情之后,估计可能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话,会被追诉。
  刑法关于追诉时效,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1、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
  2、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经过10年;
  3、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15年;
  4、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20年。如果20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中国刑法还规定,在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以后,逃避侦查或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注意!“法定最高刑”有特定的判断标准。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在1985年对如何准确理解"法定最高刑"作出的司法解释,认为是"虽然案件尚未开庭审理,但是,经过认真审查案卷材料和必要的核实案情,在基本事实查清的情况下,已可估量刑期,计算追诉期限。"
第3个回答  2015-02-04
可以追究的。故意伤害罪法定最高刑是死刑,所以追诉时效是20年。

刑法
第八十七条 【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15-02-04
1、如果当时已经报案的,如果未结案处理,那么无论多久都是可以追责的;
2、如果是轻伤害,那么法定最高刑为三年,追诉时效为五年;
3、如果是重伤,那么法定最高刑为十年,追诉时效为十年;
4、如果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最高刑为死刑,追诉时效为20年,如果20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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