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了订金,但是没有签合同,不想租房子了,订金还能退吗?

交款人名字不是本人签的字

交了订金,但是没有签合同,不想租房子了,订金一般是不退的。但交付了定金可以跟房东协商退还,如果房东不同意退还定金,则一般情况下定金是不能退还的。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或替代物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
法律分析
首先,定金是不予退还的。根据法律规定,定金是一种担保形式,是为了确保债务的履行。如果在租房前交付了定金,后来又不租,其实是违约行为,其定金是不予退还的。所以,在租房前应该先考虑清楚,最好能尽早做决定,就可以避免交付定金又反悔的事情发生。其次,房东、中介也不能随意扣押定金。如果租房者为避免定金损失继续租房,房东、中介应将定金返还或者抵作租房价款,不得随意扣押不予返还,如果不予返还,租房者有权提起违约之诉。最后,房东、中介在收取定金之后,也应该积极履行承诺。房东在约定期间内不能拒绝将房子租给交了定金的人,或是将房子另外租给他人,这都属于违约行为,租房者在交了定金之后,无法继续租房的情况下,可以主张退还定金,并且可以要求收取定金的一方双倍返还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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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8-02
成约定金,按照合同法相关规定:交定金的一方不愿签订协议,定金被对方没收;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原签订协议,应返还双倍的定金给对方。有定金收据,在约定的一个星期内是愿意签租赁协议的,房东违反定金的约定将房屋租给。所以可以以定金收据要求房东履行协议或者返还双倍定金。注意: 1、定金数额必须在租房合同金额的20%内为有效的定金约定。 2、定金收据条必须是明确地写明“定金”二字,否则只是押金收据条无法实现合同法定金的功能。 3、如果是“押金”,可以要求对方返还此押金,以为押金无法实现定金的功能。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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