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与员工签定了劳动合同,但一直没有给上保险金,请问应该怎么办!

公司与员工签定了劳动合同,但一直没有给上保险金,请问应该怎么办!
公司以前是驻外机构(办事处)。从2008年6月份注册了分公司,我本人是从2006年11月份入值至今。请问我应该怎么办,应该去什么地方解决这个问题!

肯定是违规了.

看得出用人单位极不负责任.
你不用担心,可以使用法律来保护自己,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必须跟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购买保险,因此购买社保是必须的,属于强制保险,因此你可以跟用工单位协商解决,无果的情况下,申请劳动仲裁或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反映并投诉,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等,是可以得到有效解决的。

其证据就是证明跟单位有劳动关系,比如工资条,工牌等。
一般需要补交所欠的月份.

单位方式参保,以实际工资作为交纳基数。

以单位买全社保为准,计算如下所示:
医疗保险:个人承担2%,单位承担8%;
养老保险:个人为8%,单位承担20%;
失业保险:个人为1%,单位承担2%;
工伤保险:个人无,单位1%;
生育保险:个人无,单位1%;
公积金:个人3.5%,单位3.5%。
而工伤和生育保险的费用均由单位承担。

举个例子,以工资为6000元/每月,那么其需要交纳的保费为:
医疗保险:6000*2%=120元,单位6000*8%=480元;
养老保险:6000*8%=480元,单位6000*20%=1200元;
失业保险:6000*1%=60元,单位6000*2%=120元;
工伤保险:个人无,单位6000*1%=60元
生育保险:个人无,单位6000*1%=60元
公积金:6000*3.5%=210元,6000*3.5%=210元。
因此个人总计为:870元,单位总计为:2130元。
计算的数据可能会与实际的有出入,但计算的方式是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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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9-09-21
1、要求公司按规定补交社保,或者给予适当经济补偿,如果申请劳动仲裁,那一律是由单位按规定补交。

2、在公司注册公司之前,是不能在当地缴纳社保的,只能在总公司注册地缴纳社保。

3、首先和公司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申请劳动仲裁,提供必要证据材料,如工资条(最为重要)、考勤记录、工作证、人证物证等。
第2个回答  2009-09-21
当地劳动部门
第3个回答  2009-09-21
跟老板谈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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