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赔偿程序规定

如题所述

刑事案件赔偿程序如下:
1、刑事赔偿义务机关处理程序:刑事赔偿义务机关处理赔偿,以侵权行为的违法性已经确认为前提。这一点与行政赔偿的单独提起的程序相同。刑事赔偿义务机关处理程序有以下内容:有两个赔偿义务机关,请求人可以向任何一个提出赔偿请求。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在收到赔偿请求之日起2个月内作出决定,逾期不作决定或者请求人对赔偿决定不服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30日或者收到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其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
2、刑事赔偿复议程序:这一程序不适用于人民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的情况。刑事赔偿复议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的上一级机关。刑事赔偿复议应当自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2个月内作出复议决定,赔偿请求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或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或自复议决定期限届满之日起30日内,向与复议机关所在地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提出赔偿请求。
3、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的决定程序:设置:中级以上人民法院设置赔偿委员会,赔偿委员会由3至7名审判人员组成。管辖:刑事赔偿复议机关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管辖,如果赔偿义务机关为人民法院的,则由其上一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管辖。处理程序:是一种非诉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作出赔偿决定,决定为终局决定,一经作出,即产生法律效力,必须执行。
综上所述:刑事赔偿隶属于国家赔偿,刑事赔偿的主体包括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在申请刑事赔偿之前,申请人得先确认了是哪个机关侵犯到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国家赔偿案件程序规定》
第六条
赔偿请求人申请赔偿,应当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
公安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公安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公安机关内设机构和派出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前款情形的,所属公安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看守所、拘留所、强制隔离戒毒所等羁押监管场所及其工作人员有第二款情形的,主管公安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