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法院宣判后,判决要收回房子,到申请强制执行收回房子,到房子被实际收走,中间大概会有多长时间?

房子是银行的商铺,二手房东租下后分租给我们

二手房东从去年开始没交房租,银行2018年8月将二手房东告上了法庭,胜诉后决定于2019年10月12号启动收回房屋的工作

我们是租了二手房东房子的商户,现在银行通知我们房子要收回去,我想请问如果我们不愿意搬走的话,大概能拖延多长时间?

ps.我们的生意比较特殊,平常要赔钱,只有过年期间才能赚到钱。法院的强制执行有可能拖到过年以后再来强制收房吗?

请问法院宣判后,判决要收回房子,到申请强制执行收回房子,到房子被实际收走,没有规定的固定时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强制阶段时,法院会尽快进行执行,但是被执行人也可以与法院协商执行时间。
法律分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为保障执行人的正当权益,法院会尽快执行。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民事判决书、实现担保物权裁定、确认调解协议裁定、支付令等。一经生效,义务人即应自动履行。如拒不履行,权利人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通过判决,需要承担对应执行义务的人员,进入执行程序时,都可以称为被执行人而失信被执行人,则是在被执行人基础上,通过手段使无法执行,使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而被执行人实际上是有能力执行的如:恶意隐匿、转移财产,采取玩消失等手段,拒不执行甚至采取暴力抗法的手段阻挠执行等失信被执行人会被纳入征信系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第二百四十八条 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隐匿财产的,人民法院有权发出搜查令,对被执行人及其住所或者财产隐匿地进行搜查。采取前款措施,由院长签发搜查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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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10-11
法院对于强制执行程序的启动并没有准确的时间,一般要求3个月内完成即可,所以可以说3个月内法院随时可能来,你能争取多少时间看运气,个人估计一般在1个月左右,法院会首先电话通知你主动腾房,你无动于衷的话会在1-2个月内强制腾房。过年是不可能的。追问

问题是现在到过年也就3个月了,这真是坑人啊,搞的我们连进货都不敢进货

追答

反正判决已经生效,还不如你自己主动尽早退出,另找其他地方吧。现在接近年底,租房很便宜,而且也有几个月时间让你准备过年的生意,在这里担惊受怕不是明智选择。如果二房东对你们隐瞒转租或者涉诉的事实,你可以要求二房东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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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9-10-11
没办法预计具体的时间,主要是看执行的速度,还有你们的配合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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