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动仲裁与劳动纠纷的问题

我在这个公司干2年了,公司没有跟我签劳动合同也没给我交保险,但每个月都给300元所谓的保险补偿费。现在,我想辞职。但存在很多问题使我不得费解。这2年来我在这个公司做业务兼主管的工作,主要负责某些商场的代销,工作很繁琐,这些商场都有我们公司自己雇佣的导购员,他们主要负责在商场里对我家产品的销售,还有就是对公司存入商场里的货品进行保管,也就是说,一旦我家产品在其商场里丢货了,第一个责任人就是导购员,我就是导购员的上级,其中有2个商场销量差,我的经理7个月前就叫我把这2个店的导购员辞掉,为了节省每个月要付给他们的工资,所以这7个月以来,在商场里我家是没有导购员销售以及看管货品的,这是我的领导的主意。(其实存入商场里的货品都是存放在商场的库房里,有商场的库管管理,出现问题商场的库管是要对我们进行赔偿的,只不过我是对我的下级(导购员)说话的,出问题我只会找导购员)从此我也没有去这2个店里盘点过库存,但我现在即将辞职了,以我对管理商场2年的经验来看,丢货是很有可能的,我担心在我辞职的时候与公司交接这2个商场的库存时,会查出有丢失货品的情况发生,以前也发生过这样的事情,对不上帐的时候如果该商场没有导购员公司领导就会让我来赔偿机器的丢失,因为他认为商场交给我去管理了,我就是第一负责人,所发生的丢失事件就该由我来承担责任,但这个规定并没有以书面或文件的形式在公司里边,这只是领导嘴上定下来的规矩,虽然以前也很不服气,但我毕竟选择继续干下去,也只好认了,赔偿金直接就在我的工资里扣掉了,但我即将辞职,如果交接时发现这2个7个月都没有导购员的商场有货品丢失的现象,公司让我赔偿,我该怎么办?我现在的疑问有很多,第一,公司没有跟我签劳动合同,没有交保险,如果我辞职后起诉公司,我是否会得到赔偿?我打过12333咨询电话,对方说,公司是需要立刻给我补上2年的保险的,如果不给我补回2年的保险,就会对公司进行处罚,但这个钱不是赔给我的,但很多其他人士却告诉我这赔偿金应该是赔偿给我的,我现在很疑惑到底我能不能得到好处?第二,我交接库存存在的问题,如果我不赔偿丢失的货品,公司一旦起诉我,我是否要承担法律责任?这笔赔偿到底在法律上来讲,我有没有责任去赔偿?还有一事困扰,去年我将某个客户给公司打的欠条弄丢了,今年9月30日那天我找到该客户,我没有告诉她欠条弄丢的事,以防她赖账,所以我打了一份对账单,上边写着该客户截至今日共欠公司多少钱,其欠款明细为某些号的机器。然后我盖了公章,并得到该客户的签字确认。我想问,这个对账单上的签字确认,是否作用等同于欠条?如果我辞职的时候,领导认为这个对账单没有用怎么办,如果让我要回该客户欠我们的机器或货款,如果该客户不给我,公司让我赔偿,我该赔偿吗?不赔的话算不算触犯法律?欠条丢失是否代表我要赔钱?对账单打的是截止9月30日的对账情况,如果我现在辞职,领导会不会相信这个货款客户直到今日仍然没交给我?其实这个客户不会把货款给我的,凭我对这个客户的了解,但我有她的对账单,如果货款要不回来,我按法律是要对公司进行赔偿吗?希望我的这些疑问可以在此得到广大法律相关人士的指点迷津和热心帮助!非常感谢!!

第一,公司没有跟我签劳动合同,没有交保险,如果我辞职后起诉公司,我是否会得到赔偿?我打过12333咨询电话,对方说,公司是需要立刻给我补上2年的保险的,如果不给我补回2年的保险,就会对公司进行处罚,但这个钱不是赔给我的,但很多其他人士却告诉我这赔偿金应该是赔偿给我的,我现在很疑惑到底我能不能得到好处

有好处,因为没签劳动合同,所以第一年除了第一个月,其他的11个月可以领双倍工资。你们单位应该补偿给你11个月的工资。法条可参见劳动合同法。但你要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这个很好证明只要有工资单就可以了。

第二,我交接库存存在的问题,如果我不赔偿丢失的货品,公司一旦起诉我,我是否要承担法律责任?这笔赔偿到底在法律上来讲,我有没有责任去赔偿?

按照公司章程来,如果公司章程没有规定,则看你是否对此有责任,有多大的责任。公司章程口头的一般是无效的。

还有一事困扰,去年我将某个客户给公司打的欠条弄丢了,今年9月30日那天我找到该客户,我没有告诉她欠条弄丢的事,以防她赖账,所以我打了一份对账单,上边写着该客户截至今日共欠公司多少钱,其欠款明细为某些号的机器。然后我盖了公章,并得到该客户的签字确认。我想问,这个对账单上的签字确认,是否作用等同于欠条?

不能等同于欠条,但可以作为欠款存在的证据。有这个证据一般也能收回欠账了。

如果我辞职的时候,领导认为这个对账单没有用怎么办,如果让我要回该客户欠我们的机器或货款,如果该客户不给我,公司让我赔偿,我该赔偿吗?不赔的话算不算触犯法律?欠条丢失是否代表我要赔钱?对账单打的是截止9月30日的对账情况,如果我现在辞职,领导会不会相信这个货款客户直到今日仍然没交给我?其实这个客户不会把货款给我的,凭我对这个客户的了解,但我有她的对账单,如果货款要不回来,我按法律是要对公司进行赔偿吗?

不是公司怎样认为,是确实公司无法通过这个对账单收回欠款的时候,才能找你赔偿。现在是否要赔偿,还不太好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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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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