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医保和职工医保有什么区别

如题所述

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的区别如下:

1、参保对象不同职工医保:参保对象为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单位等有工作单位或从事个体经济的人员。居民医保:在校学生、18岁以下的居民、18岁以上无工作的居民;

2、缴费标准不同职工医保:职工医保的费用由职工和单位共同承担,个人缴纳2%,单位缴纳8%。居民医保:缴费标准低于职工医保缴费标准,国家政府会予以适当补贴。缴费比例有不用的档次选择,参保人可根据自己的经济情况进行选择;

3、报销待遇不同职工医保:报销比例一般在70%到90%左右。居民医保:报销比例一般在45%到65%左右;

4、缴费要求职工医保:若想终身享受医保待遇,在缴费年限是有要求的,一般要求男性缴满25年,女性缴满20年。各地区要求不同,以当地政策为准。居民医保:居民医保是交一年保费保障一年,因此如果想要享受医保待遇,则需要每年缴纳医保费用。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第二十五条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和职工医保有什么区别

法律分析:城镇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的区别有:

1、参保对象不同:职工社保:参保对象是劳动年龄内在单位就业的职工,由单位依法为其参保缴交,是强制性的;居民社保:参保对象一般是未就业的人员,他们可以自愿参保。

2、参保险种不同职工社保:单位参保缴交,包含五险,医疗、养老、工伤、失业和生育保险;居民社保:个人缴交两险,医疗和养老保险。

3、缴费方式不同:职工社保:按月缴交;居民社保:按年缴交。

4、缴费标准不同:职工社保:缴费标准较高;居民社保:缴费标准较低

5、医疗待遇不同:职工社保:① 个人账户:职工医保有个人账户;②职工医保可以退休: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福建(非厦门地区)缴满25年;③报销比例:职工医疗报销比例高。

居民社保:① 个人账户:居民医保没有个人账户。②居民医保当年有缴才能享受待遇:没有退休概念,缴费年限是不累积;③报销比例:居民医疗报销比例低。

6、养老待遇不同:① 退休年龄不同:职工养老的退休年龄区分女工人50周岁、女干部55周岁,男性60周岁;居民养老不分男女统一60周岁;② 二者的养老金计算公式不同:同样按最低标准缴交,职工养老核算出来的养老金远高于居民养老;③ 养老调待不同:职工养老的调整幅度高于居民养老。

7、其他待遇:① 职工可以多享受3险待遇:单位参保的职工社保中有包含工伤、失业和生育,符合条件时可享受相应的工伤、失业和生育保险待遇。而居民社保是不能参保这三险,也就无法享受这三险的待遇。② 民生业务与职工社保挂钩:比如孩子上学、购房、落户,档案调动等等的,都是要求职工社保要缴交达到规定年限才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城镇居民医保,是以没有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城镇未成年人和没有工作的居民为主要参保对象的医保。与职工医保的区别在于,一是面对的人群不同,大部分是没有工作的人群;二是缴费的数额和要求不同;三是获得的待遇不同。

另外二者的覆盖范围和待遇水平不同,城镇职工的参保范围是:凡驻我市城镇的所有用人单位,包括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都必须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中央、省、市属驻芝罘区、莱山区、福山区、牟平区、开发区的单位及其职工,参加市直基本医疗保险;驻其它县市的,参加当地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参保范围是我市行政区域内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范围外的具有本市户籍的城镇居民。

城镇居民的报销比例是:一个医疗年度内,参保人员每次因病住院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在起付线至最高支付限额内,统筹基金根据医院等级按标准支付:一级医院支付70%,二级医院支付60%,三级医院支付50%。城镇居民连续缴费(不含补缴年限)满五年以上的,住院费用支付比例提高5%。城镇职工的保险比例是:在一个医疗年度(从当年4月1日起至翌年3月31日)内,参保人员因病每次住院医疗费用在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从统筹基金中分段支付:起付标准以上至5000元的部分按75%支付;5000元以上至10000元的部分按80%支付;10000元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的部分按85%支付。退休人员,在上述支付比例的基础上,提高10%。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条例》第二条规定:本省城镇下列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必须按照本条例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一)企业及其从业人员;(二)机关、事业单位、中介机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从业人员;(三)部队所属用人单位及其无军籍的从业人员。上述单位的退休人员适用本条例。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