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存在必要,把物业赶走,取消。
然后可以自己看大门,自己管理治安,自己打扫卫生,小区内公用配套设施和水管电路等等坏了可以招呼小区里的能人来维修更换,还可以随便停车,想横着停就横着,想竖着停就竖着,自由而惬意。
垃圾想怎么扔就怎么扔,再也不用垃圾分类了,想往哪儿扔就往哪儿扔,全凭高尚的品德和情操来约束。方便而快捷。
外面卖菜的收破烂的发广告传单的入室盗窃的都可以像回家一样的进出小区。热闹而繁华。
开发商卖掉房子已经赚取了业主大把大把的钱,还继续把持物业,对业主进行长期收费,应该尽快取消。
业主买了房就是当地居民了,居民的管辖权应该属于当地地方政府,而不是物业公司,如果地方政府委托物业公司管辖,那么公司老总及员工应由地方政府来聘用,而不是开发商(有的是开发商的亲戚或情人)直接找人代为操劳,开发商则在那儿坐收渔利。
物业公司就是奇葩产物。什么事都不做,只晓得收钱。主次都分不清,到底是服务业主的还是管理业主的?
如果是服务业主的,服务了什么?打扫了公共卫生,也犯不着要交如果高昂的费用吧!养这么多的闲人,水,电只管用,也从不交任何费用。业主的房子都是真金白银买来的,而物业用的房子是免费。
如果是管理业主,业主是吃饱了撑的,还是怎么回事?日常行为有法律管,白天上班有单位管,晚上到家了,还要自费请一些不相干的人来管?真令人费解。
我赞成所有愿意取消物业公司的提法。因为提出取消物业的人,不仅是因为交了物业费才受到伤害,或者打骂,感觉有物业存在就每时每刻都受到限制,而且确实物业确实人才辈出,花样翻新不重样,都是难为业主的。如果天天都捉磨一切对业主有利的,如新加一点体育用品,盖一个自行车,电瓶车车棚,你说业主能愿意取消物业吗?收钱积极,出钱比要他命都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