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股东未实缴出资转让股权,公司后面产生的债务需要原股东偿还吗?

如题所述

您好,关于有限责任公司瑕疵出资责任的股权转让:
一、瑕疵出资的股权转让,是指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如果在公司章程约定的出资期限内,股东未完全出资也不认定其股权有瑕疵,故在此期限内,股权转让后,转让人、受让人均无需承担出资责任。
二、此转让为有权处分、有效行为。
三、法律责任
(1)转让人的出资责任并不能因此被免除。
(2)受让人对此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受让人与原股东共同承担对公司的补足及对债权人的赔付责任。
(3)受让人承担责任后,可以向原股东追偿。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四、股东未实缴出资,对公司债权人承担补充赔偿。
即①补充性:公司债务首先由公司清偿,公司不能清偿的部分才能向欠缴出资的股东或发起人追究责任;②有限性:欠缴出资的股东或发起人向债权人承担责任的范围是未出资的本息范围内;③欠缴出资的股东或发起人已经承担的总金额达到了出资总额的,其它债权人不得再以相同理由向其主张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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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3-07-12
根据最高法院关于公司法的司法解释,如果需要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那么原未实缴出资的股东,虽然已经转让了股权,但仍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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