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费欠了超过三年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物业服务企业可以起诉。物业费是指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的服务费,一般定期交纳。对于逾期未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我国《民法典》规定了3年的诉讼时效制度,权利超过三年不行使则人民法院不支持其主张。应当注意的是,三年内仍有到期需要交纳的物业费,对于这部分达诉讼时效的服务费,人民法院可以支持物业主张。

法律依据:

一、《物业管理条例》 第六十四条 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一条 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请求赔偿。

当事人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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