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劳动监察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

如题所述


贵阳市劳动监察条例第五章详细规定了违反劳动法规可能面临的法律责任。对于情节轻微的违规行为,如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将给予批评教育并要求改正,第二十三条对此有明确说明。


若存在上报工资数据作假或违规发放工资的情况,将受到严厉惩处。不仅需责令改正,逾期不改者将面临行政处分,严重者甚至可能追究刑事责任,第二十四条规定了这一条。


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条例列举了多项具体的处罚措施。如招用无证件或证件不全的劳动者,将面临罚款并要求补办手续;介绍未成年人就业则需退赔职业介绍费并接受罚款,第二十五条规定了更详细的违规行为和相应的罚款额度。


对于不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提供劳动保护或隐瞒事故等行为,也将受到罚款和滞纳金的处理,严重者将被吊销相关许可证或追究刑事责任。


发布虚假信息、违法培训鉴定、侵犯劳动者权益等行为,将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以罚款,情节严重者可能失去相关资格。对于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的行为,除了批评教育和赔偿,还可能面临加倍的赔偿金。


罚款的缴纳有明确的时间限制和滞纳金规定,不服处罚决定者有权申请复议或起诉。劳动监察员若滥用职权,将受到相应的行政处分甚至追究刑事责任。



扩展资料

贵阳市劳动监察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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