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21-08-22
你好,如何处置需要分情况讨论:
1.如果一方在订立遗嘱时,获得其配偶的追认,该遗嘱全部有效,其子女可以继承全部房产。2.如果一方在订立遗嘱时,未获得配偶的追认,该遗嘱部分有效。那么就应当按照以下方式分割房产:
首先,应当分出一半的房产给其配偶,这部分属于配偶的个人财产,不能作为遗产继承。因为被继承人立遗嘱时只能处分属于他(她)的个人财产,无权处分属于配偶的个人财产。
然后再对剩余的一半房产进行分配。如果存在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依据法律规定,应为其留出法定份额,剩余部分由其子女按照遗嘱继承。如果不存在,剩下的一半房产直接由其子女按照遗嘱继承。
【相关法条】
《民法典》第1133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民法典继承编解释(一)》第25条 遗嘱人未保留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遗产份额,遗产处理时,应当为该继承人留下必要的遗产,所剩余的部分,才可参照遗嘱确定的分配原则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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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20-12-06
按照法律规定,夫妻一方去世 ,留下的房产50%属于夫妻健在方,其余属于子女。夫妻另一方健在,去世一方没有分房的权利 ,遗嘱无效,因为属于你的那一份就是子女要继承的。除非你要把你那一份给某一个子女独享。
第3个回答 2020-12-06
就是他(她)那部分的给子女,因为他只有一半的所有权,他也只有处理自己那部分的权利!
第4个回答 2020-12-06
民典法关于一方去世之后原夫妻共有的房产,一方遗嘱给子女后,另一方健在的,那么是子女和现在的一方属于房产的共有人各占产权的50%。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