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土地原因,与邻居老人吵起来了,没有肢体冲突,后来老人没理自己倒地不起,再后来报警说我打他了,120接走住院了,想问:出院后他想叫我给他拿医药费合理吗?我不拿可以不?(整个过程除了我和我老婆,他跟他老婆没有别人)
他住院几天就了,花费近一万块钱了,我肯定没碰他,进医院后说手臂被挠破了(他穿的是厚衣服不可能挠到的)腿也青了,还有心脏病,我想知道最后通过法院判决的话,我能是全责吗?如果是全责的话,我不给他钱,或者给小部分我该怎么做?毕竟他没理,我还没碰他!你帮我解答我最后会给你采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