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10万,只有一处房子,评估价60万。执行已进入拍卖程序。超标的执行合法吗?

如题所述

不合法,欠款只有6万元,法院是不会拍卖房子的,因为房产的价值远远大于4万元,属于超标的查封。

法院的判决中规定了你还款的期限,过了期限,对方就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房子可以估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 第四条 对拟拍卖的财产,人民法院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价格评估。

对于财产价值较低或者价格依照通常方法容易确定的,可以不进行评估。

第八条 拍卖应当确定保留价。

拍卖保留价由人民法院参照评估价确定;未作评估的,参照市价确定,并应当征询有关当事人的意见。

人民法院确定的保留价,第一次拍卖时,不得低于评估价或者市价的百分之八十;如果出现流拍,再行拍卖时,可以酌情降低保留价,但每次降低的数额不得超过前次保留价的百分之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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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05-29
法院判决赔偿10万元可以执行60万的房子吗
第2个回答  2018-04-14

合法。

一、在拍卖前,会查封房屋,然后会有专业人士对房屋价值进行评估,只有确定房屋价值才能够正式进入拍卖程序。

二、竞买人应于拍卖前向人民法院预交一定的保证金。申请执行人参加房屋竞买的,可以不预交该保证金。保证金的数额会由人民法院来确定,但不能够低于评估价或者是市价的百分之五。

三、人民法院应当于拍卖的五日之前通知当事人和已知的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在拍卖日要到场。

四、第三次拍卖未成功且申请执行人或者是其他执行债权人拒绝接受或是依法不能够接受该不动产抵债的,人民法院应在第三次拍卖终结日起的七日内发出变卖的公告。

五、不动产拍卖销售或是抵债以后,不动产自拍卖销售或是抵债裁定送达购买者或者承受人时起转移。通常需法院出具裁定书,到房屋所在地的交易核心去办理产权的过户。

六、如果债权人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对于被执行人的房屋,法院可以经过评估、进入拍卖程序的。超额部分归房产欠款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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