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10万,只有一处房子,评估价60万。执行已进入拍卖程序。超标的执行合法吗?最好给出法律依据。

如题所述

不属于超标的执行。
最高法关于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
49.拍卖、变卖被执行人的财产成交后,必须即时钱物两清。
  委托拍卖、组织变卖被执行人财产所发生的实际费用,从所得价款中优先扣除。所得价款超出执行标的数额和执行费用的部分,应当退还被执行人。
楼上说的一处房产不可执行的问题可以变通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六条规定,法院可以查封此房,但不得拍卖、变卖或抵债。第七条规定,在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最低生活标准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品后,可予以拍卖、变卖或抵债。
故执行法院可以根据第七条在保障被执行人必需居住房屋的前提下拍卖房产,被执行人可以租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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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07-06
如果债权人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对于被执行人的房屋,法院可以经过评估、进入拍卖程序的。

第二百四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第2个回答  2018-12-08
如果债权人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对于被执行人的房屋,法院可以经过评估、进入拍卖程序的。
第二百四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第3个回答  2012-03-29
既然你只欠别人10万,把房子拿去抵押下,不就能还钱了吗?抵押给银行,典当行或者投资公司,你是没钱还还是不想还钱,所以才被人告的呢。既然已经进入拍卖程序了,等拍卖一成交,想要案情回转基本是不可能的,如果还没有拍第二次,赶紧借钱把钱还了吧~~不然吃亏的还是你!想翻案,那也是要钱的,前前后后诉讼,请律师,打点,花的钱,也不会比这个10万块少多少
第4个回答  2018-12-08
如果已经进入拍卖程序,说明之前给过你还款机会,但你没有还款。现在是合法的,但对你的损失远大于你自己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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