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要辞退我,却不开辞退书,我该怎么办?

如题所述

去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或者去法院起诉公司。

公司未经员工同意单方面辞退员工是违法行为,属于违约,按照法律规定是需要支付赔偿金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扩展资料

职工被辞退时享有的权利

根据国务院《辞退规定》,职工被辞退时,可以向企业索取“辞退证明书”,并以此向失业保险部门进行失业登记,按失业保险的有关规定,领取失业救济金和医疗补助费。

对辞退处理不服,可以按《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在规定时效内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诉。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劳动合同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_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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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2-13

一、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如果造成了损害,可以要求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二、如果公司违规辞退,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可以要求支付赔偿金。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如下: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扩展资料:

应支付情形

劳动合同法第46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一章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但由用人单位首先提出解除协议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较劳动法的规定,本项经济补偿范围有所缩小。劳动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在劳动合同法制定过程中,考虑到有的情况下,劳动者主动跳槽,与用人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此时劳动者一般不会失业,或者对失业早有准备,如果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不太合理,因此对协商解除情形下,给予经济补偿的条件作了一定限制。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条 【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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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8-01-29

网友一:

他们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节省开除员工的费用,如果是被开除的,按照工龄,一年折一个月的工资,五年就是五个月的工资,你如果没有把柄在他们手里,100%可以拿到赔偿。

所以千万不要旷工,没有手纹记录没关系,你可以把你打卡的手指弄破,去医院包个纱布,这样就可以解释没有打卡记录了,只要你坚持几个月,你们的人事主管会崩溃的。

因为你不做任何事情还有工资拿,还要给你交养老保险金,如果他们不发工资,这时候你可以申请仲裁了,记得让他们赔偿耽误你找新工作的损失,不要随便签名,寄给你的快递等等。

一个正常的辞职流程是要有离职交接仪式的,你使用的固定资产要还给公司,人事没有做这步,就可以认为你还是公司的职工。

不要畏惧他们的恐吓,你的劳动关系和人事资料都在你们公司,处理不好都是他们的责任,对你越不讲理越有利,这样你对下一家公司可以把离职原因推到人事制度上。

还有一个招,如果你是女的,现在马上怀孕,把产检医生报告交给人事,告诉人事要受到公司照顾。

网友二:

如果公司口头通知你不要再上班,而且指纹卡已撤销了你上班的打卡资格的话,那么就是公司单方面突然与你解除劳动合同了。

如果公司没有与你商议解除劳动合同作出经济补偿的话,你可以携身份证和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书到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去申诉或申请裁决。

假如你入职时公司没有与你签订劳动合同,你就要携带之前的工资条以及可以证明你是在该公司工作的证明资料(工卡之类都算)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登记才有效(公司如没与你签劳动合同也属违法)(未签合同的你可以要求赔偿而不是补偿)。

无论公司用什么理由辞退你,只要你不是违法,公司都要作经济补偿。

如果没有提前一个月以电邮或书面告知你的,还要赔偿多一个月你之前一年的月平均工资。

补偿的标准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工作满三个月至六个月的补偿一个月,工作满六个月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计算,补偿按每年补一个月工资,工资标准与你被辞退前十二个月的平均月工资计算,最长补偿十二个月。

细节自己可在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查询。

网友三:

我见过类似的,一个技术部门的科员,十月份到退休,适值九月,部门总监通知人力取消她的岗位,然后让同事清走她的办公用品。

该同事说退休手续没办好,她就是公司职员,照常上下班,当然没活干了,人力HR发了OA邮件很正式说辞退她,立马被同事截屏留作证据,结果没到半小时HR又匆忙撤回这个邮件。

部门总监又叫管公司电脑的同事收回她桌上的电脑,她只管每天照常上下班,后来总监下令门卫不放她进来,她持有公司股份以股东名义进来。

主要是这同事为公司奉献一辈子落这种下场,大家心里是非常同情的,公司逼急她,直接将有关材料送到劳动局,最后顺利把退休办下来离开。

人家就差一个月就退休了真不该这样刻薄恶心人的。

网友四:

以实际工作角度出发,就是四个字:装傻充愣。

首先要按时上下班,暗示这件事没发生过,最好能给公司人事出一个邮件,提示公司打卡机坏了,无法正常打卡。同时保留相关邮件,为了不给公司留下没上班、旷工等把柄,尽量保存今后工作内容资料(包括不限于工作邮件,工作内容视频照片等)。

其次,利用在职期间收集对自己有利的证据,以便今后仲裁使用。证据包括(公司领导、人事口头通知的辞退录音视频,每月的工资单,社保缴费记录等),之所以保留工资单,是考虑到这个月老板可能不会发你工资,所以能够用以前的工资单来证明,每月的这个时候是要发工资的,工资构成是哪些。

第三,收集一些你的入职期间的合同,offer邮件,工作内容手册等等证明自己工作内容没有违反公司工作内容的材料,最好能够找到每月公司统计的绩效情况的材料。

找到这些,就可以等着去仲裁了。

仲裁的原则就是漫天开价坐地还钱,多多找一些公司的过失,比如加班费、未休年假三倍工资,离职补偿金,代通知金等等,先给公司人事一个下马威,劳动局觉得不合适的,会给你把诉求抹去,但是如果你不提,就肯定没有了。

网友五:

我经历过劳动仲裁后输了,印象深刻的是结束后仲裁员跟我说的话,大概意思是现行法律下,谁耍赖谁受益。

当时公司不说辞退我,但把我调离销售岗位去车间,工资从三千变五百+寄件。我气不过之下没去上班,最后公司以旷工为由把我辞退。

仲裁员说我输的关键点就是旷工,对我最受益的方式就是继续上班但不干活,公司可以以我不胜任工作为由合法辞退我,但该按年付的月补偿都有。

建议有相关遭遇的人收集好相关资料。例如给公司发邮件说打卡机损坏,以后可以截图打印作为证据。

又例如利用朋友圈的定位功能每天放一张你在公司门口的自拍照,作为到达公司门口的证据。

又例如偷偷录音用话术勾引领导说出要辞退你或整你之类的话。

还有其他原本该有的劳动合同什么的就不说了。

网友六:

1)首先,你要自己了解清时什么原因被公司辞退?如果自己不能胜任工作,而被辞退,那么你要考虑下自身原因。

2)如果不是因为自身原因,或是因为其它外围的无辜原因导致被辞退,那么你可以找出辞退人,当面理论,全部录音,实在不行,先文后武,强势应对。

3)有的时候劳动法看似是保护劳动者权益,但更多的时候,你要相信,劳动机构对于这种见怪不怪的事情,可能早已充耳不闻,即便投诉过去申请仲裁也很有可能是石沉大海,或者耗上个一年半载,这样,似乎并无必要???

所以,与其选择所谓的劳动仲裁,不如自己把握好,强势面对公司负责人,录音,该文该武,自己见机行事再配合报警,相信你公司会有所态度。

虽然这样并不是太合适的法律维权之法,但你必须承认,这世界有时候就是欺负弱者的,在外打工,自己保护好自己更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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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20-12-04
如果您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情形的,单位辞退且不开辞退书属于违法解除合同,可以要求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要去支付经济赔偿金。您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申请仲裁,搜集证据,及时提请仲裁,有利于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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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个回答  2018-01-30

不知道公司是因为什么样的原因辞退你。

如果辞退的时候,公司不愿意开辞退书,可能是从公司经营的风险来考虑,有可能他辞退你的理由,并没有特别站得住脚的依据。或者说,给你开辞退书会有一些未来的风险。


第一,辞退的原因


这一点劳动合同法上有明确的规定,劳动者如果没有出现一些严重违法违纪的情况,或者公司的经营没有出现重大变故,导致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

那么公司辞退员工,都是需要充足的理由,并承担一定的补偿和赔偿责任的。

如果公司不愿意开具,可以看看是否是没有给够辞退所需的费用。


第二,开辞退书的风险


如果公司辞退你有充分的理由,但不开辞退书,有可能是因为辞退原因,会涉及一些商业机密或是导致公司名誉受损。

比方说,曾经有一个企业的员工,因为侵占客户利益被辞退了。

但公司担心这个事情被外界知道后,会导致客户流失,所以一直对这个事情保密。


开辞退书的另一个风险,是如果公司在辞退你的问题上,有制度或流程的瑕疵,那不开辞退书主要是避免证据掌握在你手里,诉讼的时候,公司有败诉的风险。


总之,劳动合同法的立法精神是从协商,无论单位因什么原因不给你开辞退书,你都可以和单位协商,看是否有其他弥补你的方式,争取最大利益。



- 大师姐望娣 -   大师姐的锦囊妙计,就在手百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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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发展COE|多家世界500强企业领导力、解压顾问讲师|4D领导力教练|领越领导力讲师|DISC认证顾问|哈里逊领导力测评认证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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