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工伤保险赔偿后公司还需要赔付吗

如题所述

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赔偿的项目不尽相同,主要包括:

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

上述是否都由单位赔偿,应按按照实际情况进行区分处理:

1、单位缴纳过工伤保险的,除停工留薪期的工资及一次性就业补助金需要公司支付外,其他项目一般都是由工伤保险支付的,当然如果公司缴纳的社保基数低于劳动者工资标准导致存在差额的,则相应的差额部分应该由单位承担;

2、单位未替劳动者办理工伤保险开户的,所涉及的所有赔偿应全部由单位承担;

3、单位替劳动者办理过工伤保险登记但未缴纳保险费用的,在劳动者发生工伤后能及时补缴的,补缴后新发生的费用由社保部门和公司协商承担,补缴之前发生的由单位承担。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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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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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金与当地《工伤保险》政策法规有很大关系,伤者一直在公司上班的话,就一直有效,但是伤者千万要妥善保管受伤后医疗、认定、鉴定后的所有资料,否则很有可能给自己的赔偿申请带老不必要的麻烦,更多的问题可以拨打12333社保热线咨询。
工伤赔偿金一般包括由公司支付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其中要领取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一次性赔偿金的时候,必须要出具:
工伤认定书、鉴定结论书、身份证复印件;
工伤保险一次性待遇审批表;
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复印件
领取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凭证;
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单位记账凭证并加盖财务鲜章
个人领取赔偿金的时候还需要提供指定银行银行卡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复印到一起。
从上面可以看出,要领取所有赔偿金,和公司是否配合有很大的关系,公司配合劳动者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劳动者再配合工伤后医疗、认定、鉴定时的相关证据到劳动局工伤赔偿窗口申请领取并被工作人员受理,那么在10天左右就可以到账。
如果公司不配合,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然后上诉法院,最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这个流程走完大概需要5个月左右。
如果公司特别无赖,又没有公司账户可以被强制执行,那么伤者相要领取赔偿金将遥遥无期。所以伤者应该尽量的不要将和公司的关系闹太僵,当然闹僵了伤者也不应该怕事,直接请专业人员代为理赔就好。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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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21-01-04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工伤保险问题建议咨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1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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