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无利不起早。我认为,“碰瓷”之所以越来越多,一个“利”字在作祟,成因不外乎以下几点:
1.违章在先。碰瓷者往往会选择一些违章的车辆下手,让你有苦说不出。
2.证据不足。无论是“碰车瓷”还是“碰扶瓷”,大多都以没证据、说不清而被赖。
3.息事宁人。大多被碰瓷的受害者,遇事后怕麻烦不是第一时间报案,而是选择私了。
4.打击不力。碰瓷者的违法成本太低,导致他们不知悔改,乐此不疲。
收入与处罚不成正比!在有,现在碰瓷的多数是老头、老太太,你就是把他抓个现形,也不能把它怎么地:顶多也就是教育、教育,罚点钱了事,完事接着干:至于脸面,那值几个钱。
现在经济不好,挣钱越来越难了,然后只能说用这种很低级的又犯法,不是很严重的方式去挣点钱。况且碰到这种事情,一般人稍微给点钱就行了。
先富起来的人没有带动底层的人富起来,富人变得越来越冷漠,穷人一没资本,二没资源,想脱贫却找不到出路,就使得一些人不甘于现状行偏门了。
所以现在才有这么多碰瓷的。如果真想让碰瓷的消失,只有加大处罚力度,让碰瓷的付出代价,你就打个比方,机动车压死碰瓷的免责!
你看还有谁敢再去碰瓷。行人扶起摔倒老人,被诬陷,查明真像以后,对当事人及家属,予以重罚,让它们为自己的行为付出高额代价,只有这样,才能让碰瓷消失,让好人得到好报,让社会更加和谐。
遏制这种丑恶现象,要从自身、社会、法制、立法等方面多管齐下,只要有充分证据证明是碰瓷,决不手软,杀一儆百,让违法者不敢触碰红线,方能收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