埋儿奉母讽刺了什么?

如题所述

即使是严格按照传统的儒家理念,这种“愚孝”同样也是不被认可的。因为在儒家的“亲亲”伦理中,不仅包含子女对父母之亲-孝,也包含父母对子女之亲-慈,只有父慈子孝,“亲亲”的伦理大义才是全面完整的。

这种背景下,以“埋儿”方式行孝,势必会显得非常“不慈”、“不义”,不仅会让郭巨,也会让郭巨的父母显得“不慈、不义”。而这种陷父母于不慈不义的做法、最终实际上仍是一种“不孝”。



典源

原文

郭巨,家贫。有子三岁,母尝减食与之。巨谓妻曰:“贫乏不能供母,子又分母之食,盍埋此子?儿可再有,母不可复得。”妻不敢违。巨遂掘坑三尺余,忽见黄金一釜,上云:“天赐孝子郭巨,官不得取,民不得夺。” 

释义

郭巨,晋代隆虑人(今河南省林州市人),原本家道殷实。父亲死后,他把家产分作两份,给了两个弟弟,自己独取母亲供养,对母极孝。后家境逐渐贫困,妻子生一男孩,郭巨的母亲非常疼爱孙子,自己总舍不得吃饭,却把仅有的食物留给孙子吃。

郭巨因此深感不安,觉得养这个孩子必然影响供养母亲,遂和妻子商议:“儿子可以再有,母亲死了不能复活,不如埋掉儿子,节省些粮食供养母亲。”

当他们挖坑时,在地下二尺处忽见一坛黄金,上面写:“天赐孝子郭巨,官不得取,民不得夺。”夫妻得到黄金,回家孝敬母亲,并得以兼养孩子。从此,郭巨不仅过上了好日子,而且孝顺的美名传遍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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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10-21

为了将这一孝道传承下去,古人选出了最有特色的二十四孝供后人学习。可到今时今日,二十四孝中的一些文化却不再被人们接受。其中争议最大的就是郭巨“埋儿奉母”的故事。

第2个回答  2019-11-28
大意是东晋时期有个叫郭巨的人,上有八十老母,下有三岁幼子。家里实在是穷啊,吃了上顿没下顿的。老母亲心疼小孙子啊,经常把自己的那份食物给小孙子吃了,小孙子小啊,才三岁啊,他知道什么啊,有人给吃的就吃呗,结果吃出祸来 。他爸一瞧,嘿,小子,竟敢吃你奶奶的东西,拖出去埋了。他娘跑出来救儿子,郭巨说,家里吃的不够了,既然开不了源,那就只有节流,必须杀了一人。母亲只有一个,孩子可以再生,就这样定了。估计妻子还想求情,郭巨把眼睛一瞪,再说把你也给埋了,吓得妻子不敢多言了。然后夫妻二人就准备挖坑埋儿子了,结果挖出来黄金来,这下好了,衣食有了,儿子也不用埋了,皆大欢喜。对于黄金的来路,美其名曰,是孝感动天,乃天所赐。
第3个回答  2019-11-28
我看不一定,事物有好的一面也有相反的一面,埋儿固定是比较违背常理的,但却奉养了老母亲,如果是你,你该如何选择,一个是养育了自己一生的而且已年迈母亲,另一个也是自己最亲的人,那么一定要二选一,想必你心中的答案已经有了吧,有时我们要站在他人角度考虑事物的对与错,我们要学会权衡事物。切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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