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06
如果法院判决生效,债务人不履行生效判决,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第2个回答 2010-09-01
法院受理是有最低金额的,欠钱太少了法院是不管的。如果一切证据都有效,法院是会判其还钱的。而且可以要求拖欠期间付利息。判决后,如果还不还,是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的。
欠款人没有固定财产是什么意思,一般成年人,总会有自己的财产的。除了必需的生活用品外,其它都是可以被强制执行的。
如果欠款人是未成年人,可以申请由其监护人负责还钱。
第3个回答 2010-09-01
可以强制执行,可以去执行其他财产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10-09-01
如果胜诉的话可以。固定财产指什么?是不动产吗?如果没有不动产可以执行动产,如果什么也没有,那就自认倒霉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