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法院查封的车辆可以正常行驶使用吗?

如题所述

不可以上路行驶

1、被法院查封的车辆,不可以正常上路行驶的,不允许买卖、抵押或者挪作它用。

2、若要进行处置,必须经法院同意,办理解除查封手续后方可,否则,就要追究法律责任

3、《机动车登记规定》中规定,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或者其他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的机动车,不予办理注册、解除抵押、质押登记。关于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中,并未规定法院查封的车辆不得上道路行驶。

扩展资料:

查封车就是由于经济债务纠纷等原因被法院禁止办理注册、变更、转移、抵押解押、注销、质押解除质押的车辆。

根据公安部124号令,其中对法院查封时禁止办理的业务做了明确规定,即查封期间禁止办理注册、变更、转移、抵押解押、注销、质押解除质押;而对年审、临时号牌、补领牌证等不作禁止。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查封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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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8-09

被法院查封的车辆可以正常行驶使用。

解释原因:

被法院查封的车辆,可以正常上路行驶的,但不允许买卖、抵押或者挪作它用。

若要进行处置,必须经法院同意,办理解除查封手续后方可,否则,就要追究法律责任。

《机动车登记规定》中规定,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或者其他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的机动车,不予办理注册、解除抵押、质押登记。关于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中,并未规定法院查封的车辆不得上道路行驶。

扩展资料: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下列物品在人民法院查封过程中不得检查:

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衣服、家具、炊具、用具和家庭生活所必需的其他物品。

被执行人及其受扶养人所必需的生活费。地方政府制定最低生活标准的,按照最低生活标准确定必要的生活费。

被执行人及其扶养人完成义务教育所需的物品。

未发表的发明或者未发表的作品。

被执行人及其受扶养人应作为身体缺陷所必需的辅助工具和医疗用品。

被执行人所获得的勋章、其他荣誉物品或者奖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查封不动产时的注意事项:

查封不动产的,人民法院应当加盖印章或者发布公告,并可以提取、保管有关产权证明。

查封、扣押、冻结已登记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和其他财产权利,应当通知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对未经登记的查封、扣押、冻结行为,不得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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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9-06-25
一般情况下,法院查封只是到车管所查封车辆的手续,不允许办理转让、抵押等手续,车辆仍然可以正常使用。
如果到了执行阶段,被告未履行判决义务的话,就有可能查封实体车辆了。
第3个回答  2019-06-25
涉及民事责任的查封是可以年检和上路。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查封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法院查封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的一种限制权利人处分的强制性措施。故对被法院查封的车辆,只是影响到车辆所有人或者有权处分的人处分权利,而不会影响到车辆的正常使用及年检。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20-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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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是否通过年审是公安机关的行政职权,法院不能对行政职权进行干预。
车管所办理机动车登记业务的依据是公安部124号令,其中对法院查封时禁止办理的业务做了明确规定,即查封期间禁止办理注册、变更、转移、抵押解押、注销、质押解除质押;而对年审、临时号牌、补领牌证等不作禁止。
在现实层面中,如车管所执行法院查封时禁止车辆年审的内容,则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会以车辆未年审为由拒赔保险金,对其他无辜交通参与者造成损失,可能引发更大的社会矛盾。
据此,法院在依法查封车辆时不能要求车管所禁止其年审,车管所在履行自己的行政职能时也要按章办理,否则也应负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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