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想提前入住问的题

您好,想向您请教问题?
我是买方,贷款买的一个二手房,房子已经更名过户,但是贷款的余款还没下来。我想提前入住。
和房主商量,我们可以签一个补充协议,就是说在余款下来之后不能更改装修,不损坏家用电器之类的。房主还要求我抵押5万元,等余款到位再打给我。
我想问一下这样的协议具有法律效益么?这样签对我来说有什么风险?或者有别的处理方式?非常感谢您!

只要双方协商一致,就没问题。只是提醒,将对方“万一”违反了,该如何处置的约定,订得详细些,具备可操作性。
为严谨起见,可将它约定为原买卖合同的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风险何在,这也不懂?就是贷款实际下达日期你控制不了。
常识是,风险与利益总是相辅相成的。你想获得早点进户的好处(利益),就得承担贷款不按时到账的风险。
不做,就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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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03-25
你好,涉及到房产买卖的问题需要较为慎重。补充协议可以签订,但是具体内容必须合法。从你描述的情况里无法知晓你们将要签订的补充协议的内容。需要你重新理顺一下。追问

好的,就是正常情况下是所有款项都下来后才给我腾房子,但是我想在更名之后就入住。
我和房主协商,他说可以签一个协约《提前入住协议》,肯定是合法的,里面规定了不允许我在尾款下来之前重新装修、损坏电器等。
还有一条就是:买房愿意将5万元钱抵押到卖方,如果贷款过程中出现问题导致房屋最后没能成交,买方愿意在5万元钱内扣除物业、水、电灯,其余部分交还给买方。如果贷款顺利,在卖方拿到余款后将5万元钱返还给买方。

我就想问一下,这样的协议具有法律效力么?如果卖方拿到余款后,不返还5万元怎么办?或者我想提前入住还有没有别的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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