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今年7月19号从原公司离职,7月26日至新公司报道。
今天下午(9月7日)新公司的人力资源给我打电话,说原公司没有给我办理社保减员,无法为我缴纳社会保险金,让我联系一下原公司一定要在9月9日上午之前办理社保紧急减员。
然后我给原公司的人力打电话的时候,公司的人力说他们说他们需要有上级领导的签字才能办理减员手续,而且一般的统一办理时间是每个月的10号。
这样一来我的社保缴纳就在时间上产生了冲突,不管我怎么说,原公司都是说要等到10号才能办理减员手续,新公司定的9号确定社保增员名单的时间也不能改变。
而且听新公司的人力说如果无法按期缴纳会产生保险的断层,请问大家我该如何去办理?我可以要求原公司提前办理吗?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呢?
拜托大家啦帮帮忙~~急
再有就是,如果原公司没有给我办理减员手续,他是不是得给我缴纳我离职之后未减员之前这段时间的保险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