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屋买卖税费由哪方来进行承担?

如题所述

一、 二手房 屋买卖税费由哪方来进行承担? 二手房屋买卖税费由 购房 的承担其自身的购房交易税费,卖房的承担其自身通过出售房屋所得收益应缴纳的税费;但自2006年国家出台“国十五条”,其中规定,“从2006年6月1日起,对购买住房不足5年转手交易,销售时按其取得的售房收入全额征收营业税”。 (一)买方 1、 契税 : 二手房交易 税费成交价或评估价(高者)×1.5% (商用用房或大于144平米的税率为3%); 2、交易服务费:建筑面积(平方米)×3元; 3、交易 印花税 :成交价或评估价(高者)×0. 05%; 4、产权转移登记费:50元(每增加1人加10元,买家为单位的80元)。 (二)卖方 1、交易服务费:建筑面积(平方米)×3元; 2、交易印花税:成交价或评估价(高者)×0. 05%; 3、 土地出让金 :二手房交易税费成交价或评估价(高者)×1%; 4、解困房:成交价或评估价(高者)×1%; 5、 商品房 :土地出让金按基准地价 × 3% × 未交土地出让金的建筑面积; 6、分摊费用: 成交价/总面积×分摊面积×10%(10楼以下) 成交价/总面积×分摊面积×20%(10楼以上) 7、 个人所得税 :成交价或评估价(高者)×1%(房改房自用满五年,且是唯一生活用房的免征); 8、营业税及 附加税 :成交价或评估价(高者)×5.5% ( 房产证 或购买时契税完税证未满五年)。 二、其他法律规定 买卖房屋的税收,国家列明买卖双方各自应承担的费用标准,各项费用应由谁承担清晰可见,购房的承担其自身的购房交易税费,卖房的承担其自身通过出售房屋所得收益应缴纳的税费;但自2006年国家出台“国十五条”,其中规定,“从2006年6月1日起,对购买住房不足5年转手交易,销售时按其取得的售房收入全额征收营业税”。 按国家相关部门规定,个人所得税、营业税及 土地增值税 、教育附加费均是卖方支付的,前二者是房屋卖出所产生,而卖方就是所得者,所以,这以上税费由卖方支付才是合理的。但这几 个税 费所占比例较大,就成了卖方定价的一个重要标准。因此,很多卖家相应降低房价,搞一刀切,净收房价,所有税费由买方负责了。不过生意场上,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当各自认为物有所值时,买卖就成功了。 在购买二手房的时候,不仅要对于房屋的产权证明弄清楚,而且还需要对房屋的一些手续,过户费用了解得明明白白, 二手房买卖 过程当中,比较重要的就是契税的缴纳,一般情况下,是由购买的一方来进行税费的缴纳,这是法律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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