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农村四荒土地

如题所述

四荒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包括荒地、荒坡、荒沙、荒草、荒水等。

为加强管理,促进农村“四荒”资源治理开发工作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治理开发农村“四荒”资源进一步加强水土保持工作的通知》(国办发〔1996〕23号),制定《治理开发农村“四荒资源管理办法》。

该《办法》于1998年12月15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以水保〔1998〕546号印发。

现已废止《治理开发农村“四荒”资源管理办法》(1998年12月15日水利部水保〔1998〕546号发布)。

扩展资料:

《治理开发农村“四荒”资源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受让者在协议书(合同)生效后,开始治理开发活动,在治理开发“四荒”资源过程中具有下列权利和义务:

(一)在协议书(合同)规定范围内,有治理开发和生产经营自主权;

(二)对“四荒”资源治理开发后新增成果和财产的所有权,可依法进行继承、转让、抵押等;

(三)享受经各级政府和部门制定的有关优惠政策;

(四)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不得造成新的水土流失和破坏原有水土保持设施;

(五)不得将“四荒”资源改作非农用途,严禁在坡度大于二十五度(或当地根据《水土保持法实施办法》规定的小于二十五度的禁垦坡度)的陡坡地上开荒种植农作物。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治理开发农村“四荒”资源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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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3-19

四荒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包括荒地、荒坡、荒沙、荒草、荒水等。

为加强管理,促进农村“四荒”资源治理开发工作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治理开发农村“四荒”资源进一步加强水土保持工作的通知》(国办发〔1996〕23号),制定《治理开发农村“四荒资源管理办法》。

该《办法》于1998年12月15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以水保〔1998〕546号印发。

现已废止《治理开发农村“四荒”资源管理办法》(1998年12月15日水利部水保〔1998〕546号发布)。

扩展资料:

2017年以来,山东省成武县苟村集镇高庄村贫困户宋海灯,在镇扶贫部门的指导和金融部门的帮扶下,在自家荒废多年的老宅基地上建起了平菇生产棚,一季下来纯收入达1.6万元。

离高庄村不远的祝楼村,则在村头荒地上建起了海带加工厂,2017年加工了600多吨,村里30多人在家门口端上了饭碗,村集体每年也有了4万元的稳定收入。

据介绍,成武县在推进脱贫攻坚进程中,围绕盘活农村闲置资源,出台了部门指导、财政帮扶、金融支持等举措,引导农民开发荒坑、荒水、荒宅、荒林等“四荒”地,盘活旧校舍、旧厂房、旧公屋、旧设施等“四旧”资源,使沉睡的资源醒过来。

目前,成武县已盘活“四荒”地2378亩、“四旧”资源656处,助力3600多贫困户增收致富。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治理开发农村“四荒”资源管理办法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法制信息网-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令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山东成武县盘活“四荒”“四旧”助力脱贫攻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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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7-02-12
法律解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1998年12月15日印发的《治理开发农村“四荒”资源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本办法所称“四荒”,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包括荒地、荒坡、荒沙、荒草、荒水等。
一般解释,四荒是荒山、荒坡、荒丘、荒滩(包括荒地、荒沙、荒草和荒水等)的简称。治理开发农村集体所有的“四荒”,是提高植被覆盖率,防治水土流失和土地荒漠化,改善生态环境和农业生产条件,促进农民脱贫致富和农业可持续发展的一项重大战略措施。
荒山,指尚未开垦或开发过的山,又或指偏僻、人迹罕至的山。荒,因无人治理而草木丛生或干旱贫瘠;山,一般指高度较大,坡度较陡的高地。
荒沟,是指没有农业生产条件,不适合耕种的沟。
荒丘,指的是荒凉的土堆。
荒滩,指的是荒漠的滩涂。
荒地,荒废或未开垦的土地。
荒坡,就是没有开垦的坡地,他不算基本农田,可以进行其他方面利用。
荒沙,未利用的沙地。
荒草,是指目前尚难利用而致荒芜的天然草地。有两种类型:一是森林被破坏后成为次生疏林地,树木郁闭度大于10%,生长杂草为主的土地;二是难以利用而致荒芜的缺水草地以及海拔高、气候寒冷、山高路远、缺少安全牧道的高山草地。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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