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母亲再婚后和继父分开工作,两人的财产基本上也是分开的,我母亲现在想一个人出钱买商品房,以后他们俩养老住,但考虑到继父还有一个亲生女儿,怕他们俩百年后,我和他女儿有房产纠纷。所以想在买房前做公正,公正房子以后的继承人是我一个人,这样可以吗?另外,假如以后我母亲不在了,我继父想修改或取消这个公正,法律允许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