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买房,房产证写的妻子的名,丈夫还房贷!假如离婚还是俩个人的共同财产吗?

如题所述

你好,原则上是共同财产。
如果对房屋归属没有特别约定的话,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即为共同财产。虽然房产证上只登记了一个人的名字,但是是使用共同财产还贷,该房屋离婚时按照共同财产分割。
如果分割也是根据实际情况,比如婚姻关系存续时长、出资情况、双方过错等,不简单以房产登记人为判定标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1065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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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04-04
如果说房产证单单写妻子的名字的话,而且在有证据证明说这房子是两夫妻双方买的,这个算是夫妻的共同财产。
第2个回答  2020-02-23
是的,主要是你们在婚内存续期间买的财产就属于共同财产
第3个回答  2022-03-31
只要是夫妻已经领了结婚证,不管房产证写的是妻子的名字还是丈夫的名字,都是共同财产。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22-04-02
我觉得名义上应该还是属于两人的共同财产因为虽然写的是妻子的名字,但是由丈夫还房贷,如果说不属于共同财产的话,那么对于男方来说是很不公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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