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比较大的公司做采购,试用期三个月,现在已经过了两个月,昨天主管叫我过去,说我不适合采购这个工作,因为跟同事关系不好,融入不了集体,大家在办公室聊天的时候我没发言,不主动不积极,跟供应商关系也不好。其实是我工作中没出现任何差错,也很尽职尽责,他说的理由都不成立。他要求我自己写辞工书,而且这两天就走,也就是中秋节前。请问这算是:“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