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阶段:1919年到1927年,被称为“大革命”时期。
1919年爆发的五四运动成为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开端,并直接促成1921年7月23日中国共产党的成立,新民主主义革命拥有了坚强的领导核心。
第二阶段:1927年到1937年,被称为“土地革命”时期。
由1927年8月1日
南昌起义开始,中国共产党代表人民群众打响了武装反抗
国民党反动统治的第一枪。秋收起义后,确定了“农村包围城市,武装夺取政权”的革命道路,开辟了以井冈山为代表的无数农村革命根据地。
第三阶段:1937年到1945年,被称为“
抗日战争” 时期。
1931年9月18日,以“九一八事变”为起点,中国人民进入了艰苦卓绝的
十四年抗战时期。1945年日本投降,抗日战争结束。
第四阶段:1945年到1949年,被称为“解放战争”时期。
1945年抗战胜利后,国共进行重庆谈判,签订关于和平建国问题的协定,即
《双十协定》。1946年,
蒋介石撕毁《双十协定》,发动内战。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成立,标志着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基本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