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鞅徙木立信文言文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10-22

1. *** 《商鞅徙木立信论》,请熟知古文的高手翻译一下,并赏析

翻译: 我读史书读到商鞅搬移木杆树立诚信一事,不禁慨叹起我国国民愚昧,执政者煞费苦心,几千年来民众不觉悟、国家接近走向灭亡的悲惨命运来。

认为我说的不可信,请允许我详尽地说出我的道理。 法令,是谋求幸福的工具。

法令如果好,它让我们民众获得的幸福就一定多,我们民众正担心不公布这些法令,或者公布后担心这些法令不产生效力,一定竭尽全力来保障它,维持它,务必使它达到完善的目的为止。 *** 和国民互相维系,哪有不信任法令的道理呢?法令如果不好,那不但没有幸福可言,而且还有足够让人恐惧的危害,我们国民又一定会竭尽全力来阻止这些法令。

即使想要我们信任(法令),又哪有相信它的道理呢?就如商鞅与秦国民众之间(具有同样的利害关系),却恰恰运用跟 *** 与国民互相信用相反的方法(即运用徙木立信的办法)去做,这又是为什么呢? 商鞅的法令是好法令。如果试着翻阅一下我国四千多年的记载,寻求那些利国福民的伟大的政治家,商鞅不是位居第一吗?商鞅处在秦孝公时代,中原局势极不安定,战事正盛,全国民力疲惫,(达到了)不能够言说和描述(的程度)。

在这种情势下,却想战胜各诸侯国,统一中原,不很难吗?在这种情势下,变法的命令出台了,这些法令惩罚坏人来保护人民的权利,鼓励种田织布来增加国民的财力,崇尚战功来树立国威,把贫困、懒惰者收为奴隶来杜绝人力、物力资源的损耗。这确实是我国从来没有过的重大政策,国民害怕什么而不相信呢?一定要(通过)搬移木杆来树立诚信,我从这里知道了执政者都费了苦心,我从这里知道了我国国民愚昧,我从这里知道了几千年来民众智慧缺乏、国家差点儿走向灭亡的悲惨境地是有原因的。

虽然这样,但一件不寻常的事情开始出现时,百姓对此会感到惊惧。国民是这些国民,法令是那些法令,我为什么对此感到奇怪呢?我只担心这搬移木杆树立诚信一事,如果让东西方各国文明程度高的那些国民听了,一定会捧着肚子大笑,(或者)高声讥诮。

唉呀!我不想说了。 赏析: 当时的国文教员柳潜(湘阴人,前清秀才)赞誉此文"才气过人,前途不可 *** ",并作了如下评语:"实切社会立论,目光如炬,落墨大方,恰似报笔,而义法亦入古。

逆折而入,笔力挺拔。历观生作,练成一色文字,自是伟大之器,再加功候,吾不知其所至。

力能扛鼎,积理宏富。有法律知识,具哲理思想,借题发挥,纯以唱叹之笔出之,是为压题(点题)法,至推论商君之法为从来未有之大政策,言之凿凿,绝无浮烟涨墨绕其笔端,是有功于社会文字。

" *** 文中的“三叹”乃有感而发。法令本来是为人民谋求幸福的。

老百姓惟恐不颁布好法令或虽颁布而不实行、不生效。他们自然会竭尽全力维护这样的法令,岂有不信之理?如果法令本身不好,不但不能使人民得到幸福,还会使人民担心其产生的危害,老百姓自然也会竭力阻止这样的法令施行,你要他们相信也是绝不可能的事。

这本是国家、百姓、法令三者之间的正常关系。而商鞅却不得不先演出“徙木立信”的一幕,这说明当时这三者关系是不正常的,怎不令人感叹? (一)法与治国的关系 文中盛赞商鞅变法为"从来未有之大政策",能"惩奸宄以保人民之权利,务耕织以增进国民之富力,尚军功以树国威,絮贪怠以绝消耗"。

可见 *** 青年就曾崇尚法家的变革思想,这种思想在 *** 后来的新村运动和湖南自治运动中均得到淋漓尽致的展现。 文中还从"良法"论及法的作用:"法令者,代谋幸福之具也。

"也即法律应该成为人民谋幸福和国家富强的工具。什么是工具?工具就是人需要用时就拿来用的。

也就是说,不被人需要时 ,工具是没有价值的。这样就不难理解 *** 一系列关于现代法治的正确言论和五七年以后的法律虚无主义的言论和做法了。

列宁曾说:"法律是一种政治措施,是一种政策。"(2)这种法律观可能最为 *** 赞赏。

1958年北戴河政治局会议上, *** 的另一番讲话则更充分体现了他的这种法律工具观:"法律这东西没有也不行,但我们有我们的一套。还是马青天的那一套好,调查研究,就地解决,调节为主。

"(3) *** 认为法律这工具并不是最好使的,他倾向于用另一种工具——人治。这种法律工具论与 *** 的法思想是极为吻合的。

在他著名的演说《新民主主义的宪政》中说到:"宪政是什么?宪政就是民主政治。"(4)蔡定剑反思五四年 *** 的宪法观时谈到:"当时的领导人对宪法的认识与其说是法律性的,不如说是政治性的,其政治性大于法律性。

宪法不过是为实现政治目的的工具。"笔者认为这种评价甚为恰切。

因此,从《从商鞅徙木立信论》,我们可以看到, *** 青年时期的法律思考,既有对法治的肯定,又包含法律工具论的观念,这为他将来的法思想和法实践埋下了深深的伏笔。 (二)法与民的关系 文章还主要讨论了民与法的关系。

*** 认为,只要法是"善"的,人民就唯恐其不颁布实施,唯恐其颁布后不能生效,必然会竭力去"保障之"、"维持之",使其完善起来。反之,如果法令不"善",就必然遭到人民的竭力的阻止。

文中接着指出,。

2. 徙木立信文言文翻译

原文

孝公既用卫鞅,鞅欲变法,恐天下议己。令既具,未布,恐民之不信,已乃立三丈之木于国都市南门,募民有能徙置北门者予十金。

民怪之,莫敢徙。复曰:“能徙者予五十金。”有一人徙之,辄予五十金,以明不欺。卒下令。

--摘自《史记·卷六十八·商君列传》

译文

孝公已经任命了商鞅,商鞅想要实施变法图强政策,唯恐天下人对自己产生非议。法令已经完备,但没有公布,(商鞅)恐怕百姓不信任,于是在国都市场南门立下一根三丈长的木杆,招募百姓有能够搬到北门的就赏给十镒黄金。百姓对此感到惊讶,没有人敢去搬木杆。(商鞅)就又宣布命令说:“有能够搬过去的就赏给五十镒黄金。”有一个人搬木杆到北门,立即赏给他五十镒黄金,以表明没有欺诈。终于颁布(变法的)法令。

注释:

1.孝公:秦孝公。

2.卫鞅:人名,即商鞅。

3.具:完备。

4.已乃:旋即,不久 。

5.辄(zhé):就。

6.卒:终于。

7.下令:颁布法令 。

8.予:给。

导读:本文讲的是商鞅为了推行新的法令而设法取信于民的一则事例.

3. 徙木立信文言文翻译

原文孝公既用卫鞅,鞅欲变法,恐天下议己。

令既具,未布,恐民之不信,已乃立三丈之木于国都市南门,募民有能徙置北门者予十金。民怪之,莫敢徙。

复曰:“能徙者予五十金。”有一人徙之,辄予五十金,以明不欺。

卒下令。--摘自《史记·卷六十八·商君列传》译文孝公已经任命了商鞅,商鞅想要实施变法图强政策,唯恐天下人对自己产生非议。

法令已经完备,但没有公布,(商鞅)恐怕百姓不信任,于是在国都市场南门立下一根三丈长的木杆,招募百姓有能够搬到北门的就赏给十镒黄金。百姓对此感到惊讶,没有人敢去搬木杆。

(商鞅)就又宣布命令说:“有能够搬过去的就赏给五十镒黄金。”有一个人搬木杆到北门,立即赏给他五十镒黄金,以表明没有欺诈。

终于颁布(变法的)法令。注释:1.孝公:秦孝公。

2.卫鞅:人名,即商鞅。3.具:完备。

4.已乃:旋即,不久 。5.辄(zhé):就。

6.卒:终于。7.下令:颁布法令 。

8.予:给。导读:本文讲的是商鞅为了推行新的法令而设法取信于民的一则事例。

4. 课外文言文《商鞅立信》的答案

原文商鞅变法之令既⑴具⑵,未布,恐⑶民之不信己,乃⑷立三丈之木于国都市南门,募⑸民有能徙⑹置北门者,予十金.民怪之,莫敢徙.复曰:“能徙者予五十金.”有一人徙之,辄⑺予五十金,以明不欺.卒⑻下令.令行期年,秦民之国都言新令之不便者以千数.于是太子犯法.卫鞅曰:“法之不行自上犯之.太子,君嗣也,不可施刑.刑其傅公子虔,黥其师公孙贾.”明日,秦人皆趋令.行之十年,秦国道不拾遗,山无盗贼,民勇于公战,怯于私斗,乡邑大治.秦民初言令不便者,有来言令便.卫鞅曰:“此皆乱法之民也!”尽迁之于边.其后民莫敢议令.译文商鞅变法的条令已准备就绪,还没公布,担心百姓不相信自己,于是在国都集市的南门竖起一根三丈高的木头,招募有能把这根木头搬到北门的人赏二百两银子.百姓对此感到奇怪,不敢去搬.又说“能搬木头的人赏一千两银子”有一个人搬了木头,就给了他一千两银子,用来表明没有欺骗(百姓).最后颁布了那法令.变法令颁布了一年,秦国百姓前往国都控诉新法使民不便的数以千计.这时太子也触犯了法律,公孙鞅说:“新法不能顺利施行,就在于上层人士带头违犯.太子是国君的继承人,不能施以刑罚,便将他的老师公子虔处刑,将另一个老师公孙贾脸上刺字,以示惩戒.”第二天,秦国人听说此事,都遵从了法令.新法施行十年,秦国出现路不拾遗、山无盗贼的太平景象,百姓勇于为国作战,不敢再行私斗,乡野城镇都得到了治理.这时,那些当初说新法不便的人中,有些又来说新法好,公孙鞅说:“这些人都是乱法的刁民!”把他们全部驱逐到边疆去住.此后老百姓不敢再议论法令的是非.注释⑴既:已经 ⑵具:完备 ⑶恐:怕 ⑷乃:于是就 ⑸募:招募 ⑹徙:迁移 (7)置:到 (8)辄:立即 (9)予:给 (10)最后 词类活用:怪(形作意动)感到奇怪 特殊句式:乃立三丈之木于国都市南门(介宾后置) (金:古时一金为二十两银子,十金即二百两,五十金即一千两)。

5. 徙木立信文言文和译文

原文

孝公既用卫鞅,鞅欲变法,恐天下议己。令既具,未布,恐民之不信,已乃立三丈之木于国都市南门,募民有能徙置北门者予十金。 民怪之,莫敢徙。复曰:“能徙者予五十金。”有一人徙之,辄予五十金。以明不欺。卒下令。

译文

孝公已经任命了商鞅,商鞅想要实施变法图强政策,唯恐天下人对自己产生非议。法令已经完备,但没有公布,(商鞅)恐怕百姓不信任,于是在国都市场南门立下一根三丈长的木杆,招募百姓有能够搬到北门的就赏给十镒黄金。百姓对此感到惊讶,没有人敢去搬木杆。(商鞅)就又宣布命令说:“有能够搬过去的就赏给五十镒黄金。”有一个人搬木杆到北门,立即赏给他五十镒黄金,以表明没有欺诈。终于颁布(变法的)法令。 --摘自《史记·卷六十八·商君列传》

6. 徙木立信文言文和译文

徙木立信出自《史记·卷六十八·商君列传》:孝公既用卫鞅,鞅欲变法,恐天下议己。

令既具,未布,恐民之不信,已乃立三丈之木于国都市南门,募民有能徙置北门者予十金。民怪之,莫敢徙。

复曰:“能徙者予五十金。”有一人徙之,辄予五十金,以明不欺。

卒下令。 指通过某种手段树立典型,而使公众信服的行为。

译文: 秦孝公已经任命了卫鞅,卫鞅想要实施变法图强政策,唯恐天下人对自己产生非议。法令已经完备,但没有公布,(卫鞅)恐怕百姓不信任,于是在国都市场南门立下一根三丈长的木杆,招募百姓有能够搬到北门的就赏给十镒黄金。

百姓对此感到惊讶,没有人敢去搬木杆。(卫鞅)就又宣布命令说:“有能够搬过去的就赏给五十镒黄金。”

有一个人搬木杆到北门,立即赏给他五十镒黄金,以表明没有欺诈。终于颁布(变法的)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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