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和李某婚后有一子王甲,一女王乙,二人感情不合想离婚,对子女抚养问题无异议,对财参分割存异议

王某和李某婚后有一子王甲,一女王乙,二人感情不合想离婚,对子女抚养问题无异议,对财参分割存异议
,经二人争执所涉及财产如下,房产证为王某名字的价值六十万房子,婚后王和李共同花120万买一套房子。两辆汽车价值八十万,家电十万,婚后李某父母死后遗嘱给她一间价值八万元的屋,婚后用此屋获利八万,王某婚后写书得稿费六万,两孩子所得压岁钱3万,王某婚前继承遗产20万。
问题,1、上述遗产的性质(个人还是公共)?
2、如果王某为他弟还债借八万,属什么性质?离婚时案例财产怎么分配?
3如果离婚前李某去世,财产怎么分?

  1、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有:婚后王和李共同花120万买一套房子;两辆汽车价值八十万;家电十万;婚后李某父母死后遗嘱给她一间价值八万元的屋;婚后用此屋获利八万;王某婚后写书得稿费六万;两孩子所得压岁钱3万;王某婚前继承遗产20万。
  2、王某为他弟还债借八万,属夫妻共同财产,是家庭财产的债权,离婚时该财产可以分割。
  3、如果离婚前李某去世,李的财产可作为遗产继承。继承人包括:王某、一子王甲、一女王乙。三人应当均分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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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12-31

    你说的上述遗产当然是夫妻公共的。

    借给王某弟弟还债这部分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看是否有欠条。好证明。离婚法律上财产是夫妻对半分的。

    离婚前有一方去死的,如没有遗嘱,财产归另一半。

    另外,涉及到遗产分配的问题最好是请教律,能私下解决就私下解决,这样不至于花费太多的起诉费用。实在不能解决就好好收集证据上诉。赡养孩子的一方应遗产多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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